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兩岸應儘速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04 11:31:42  


 
  在台灣方面,馬英九則是提出兩岸簽署CECA作為兩岸未來在經貿層面的長期互動架構。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也表示:“大陸方面近來提出有意與台灣簽署CEPA,台灣方面希望簽署的則是CECA,他認為,關鍵不在名稱,而在內部文字,如果兩岸能透過平等協商達成互惠的條件,什麼名稱都好,對台灣都有利。”

  台灣之所以希望和大陸簽署CECA,主要是希望與大陸建立經貿合作機制,在兩岸之間達成關稅減讓、投資門檻降低、讓台灣能和東協國家一樣,90%貨物出口到大陸獲得免稅。

  另一方面,若兩岸能簽署CECA,東協國家也才有可能與台灣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TradeAgreement,FTA),讓台灣經濟免於被國際經濟社會邊緣化的危機。

  第三,就CECA的實質內容而言,過去兩岸當局都有意願要建立經濟合作機制,問題癥結在於名稱及實質內容。就名稱問題而言,雖然“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就英文字面意義來解讀,實際上並無矮化簽約的任何一方,但由於CEPA是大陸與港、澳簽署的經濟合作協議,台灣部分人士認為,台灣與大陸簽署CEPA代表台灣被港澳化。在此狀況下,為避免台灣內部反對CEPA的名稱而使兩岸經濟合作協議胎死腹中,兩岸勢必要思考較無政治意味的名稱。相對而言,馬英九提出的CECA則較無政治意味,比較容易獲得台灣內部認同。目前大陸方面已由胡總書記作出善意回應,同意用CECA的名稱,使得名稱問題得以順利解決。

  CEPA的目標、原則及內容

  至於實質內容,我們可以由CEPA的目標及內容得到一些啟示。由CEPA三項目標來看:第一,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第二,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第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若以純經濟的角度來看這三項目標,兩岸為了提升彼此經貿互動,增進彼此利益,這三項目標相信兩岸都能接受。

  而由大陸與港、澳簽署CEPA的五項原則來看:第一,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第二,符合世只貿易組織的規則;第三,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促進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第四,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第五;先易後難,逐步推進。除了第一項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台灣無法接受外,其餘各項相信兩岸也都可以接受。

  至於CEPA的其餘內容包括:第二章:貨物貿易(包含附件“關於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第三章:原產地(包含附件“關於貨物貿易的原產地規則”及“關於原產地證書的簽發和核查程式”)、第四章:服務貿易(包含附件“關於開放服務貿易領域的具體承諾”及“關於‘服務提供者’定義及相關規定”、第五章貿易投資便利化(包含附件關於貿易投資便利化)。以上這些內容均為大陸與港澳經貿合作的具體事項,無涉政治層面問題,具體內容可以經由兩岸協商定之,較無政治爭議,相信兩岸均可以接受。

  由大陸與港、澳簽署之CEPA可以得到啟示,目前兩岸均為WTO會員,兩岸若能藉由WTO這個平台與大陸建立經貿合作機制,務實進行經貿合作,對兩岸經濟發展都有助益。至於實際合作內容,除CEPA五個原則之一的“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之外,其餘兩岸當局都應該可以接受,所以只要將“‘一國兩制’的方針”代之“以‘九二共識’為基礎”,兩岸就可以依據CEPA的實質內容,進行經貿合作。

  經貿新局帶動兩岸關係

  展望2009年兩岸關係發展,肯定會受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使兩岸經貿的具體開放措施在短期內無法展現具體效果,會導致許多人士對兩岸經貿開放政策效果產生質疑,所以兩岸當局必須謹慎小心來面對。除積極進行朝野、政府及人民間的溝通外,也應適時宣傳及說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繁榮對台灣的重要意義。

  所幸,當前兩岸關係發展並未因金融海嘯衝擊而亂了手腳,兩岸當局依然步伐穩健,持續進行兩岸兩會協商,為兩岸關係邁入大和平、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大繁榮貢獻心力。展望2009年兩岸關係的發展,希望能在兩岸各只共同努力下,兩岸當局能就海基會規劃之議題進行協商,在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兩岸金融合作、兩岸投資合作、兩岸產業合作、兩岸漁業合作、兩岸文教交流等方面簽署協議,讓兩岸關係能朝“建立制度、交流協商、解決問題、擘劃願景”的方向發展。更希望兩岸海基海協兩會能儘速簽署“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建立兩岸可長可久的經貿互動架構,為兩岸經貿開創新局,並透過雙方優勢互補,攜手合作,共同因應未來經貿全球化,包括金融海嘯在內的各種挑戰。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9年2月號,總第134期)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