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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一中大屋頂下實現兩岸共同發展,需要兩岸智謀之士集思廣益。 |
中評社╱題:評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 作者:張茜紅(上海),上海台灣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評論》2008年10月號刊登了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兩岸關係研究領域著名學者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下稱“芻議”)一文及張教授對其的相關闡釋,引起海內外華人強烈的反響。
《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的可取之處
(一)首先,請允許我對張亞中教授本人表示敬佩。在近十幾年,張教授為尋求兩岸和解、和平,為推進兩岸關係順利發展,為反對“台獨”和推進兩岸的最終統一,在兩岸關係方面提出了許多建構宏偉的新理論、新思路,提出許多頗具新意的處理兩岸關係的新辭彙。諸如“兩岸統合論”、“兩岸主權論”、“一中屋頂論”等理論,“整個中國”、“一中共表”、“一中同表”等概念。近期,又提出第一個近乎法律語言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引起海內外華人高度關注。張教授的這種憂國憂民思想和勤於耕作、百折不撓的精神頗有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本色,值得尊重。
(二)無論“芻議”的內容本身能否最終被兩岸執政當局採納和吸收,“芻議”提出本身就意義深遠:
第一,關心兩岸關係的人們終於可以把自己的主要精力,由原來的尋求如何反對“法理台獨”轉向如何建立兩岸和平發展的新架構。這是兩岸關係的進步,是時代的發展。張教授以敏銳的觀察、深邃的思維及時迎合、承擔了這一時代賦予當代中國知識分子的重任。
第二,“芻議”的提出和隨之而來的熱烈討論,引導了兩岸的社會輿論。這本身就是強化“兩岸一中”的過程。遺憾的是,目前這種討論的主戰場在海外,在兩岸之間。如果有朝一日,類似議題能在島內展開激烈爭論,並成為主論議題,那對強化島內人民的“兩岸一中”意識將更有積極意義。
(三)“芻議”本身有不少值得稱道的地方。
第一,“芻議”在“整個中國”的框架上去思考兩岸關係,而且以兩岸的完全統一為終極目標,堅持了“一個中國”的原則。
第二,如果台灣方面廢棄在“芻議”中“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的承諾,而走向“台獨”,“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的約束也自然失效”,堅持了堅決反獨的原則。
第三,從結構主義理論出發,主張在“整個中國”的架構下兩岸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同時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整合,並把兩岸共同體或者說兩岸命運共同體作為兩岸和平統一的理想路徑,堅持了和平統一原則。
第四,理論上規避了純粹的“歐盟模式”和“兩德模式”,拋棄了不少台灣學者曾經主張過的“先獨後統”的主張,體現了與時俱進的精神。
第五,提出了一些較具啟發性的思考。如,任何一方在處理有關“中國領土的主權事務”時,應徵得對方的同意等。“未來北京或台北與第三方簽署有關涉及領土的主權事務時,必須得到北京與台北雙方面的同意。舉例來說,未來北京與他國簽署有關疆只的條約時,台北方面亦有權參與,反之亦然,……兩岸的邊只均是兩岸中國人的邊只,不是兩岸自己可以說了就算。”等。
第六,再有,“芻議”是目前為兩岸朝向和平統一方向邁進,提出的第一個接近法律語言的公開完整的表述,為未來更多“芻議”的出現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藍本。
《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
需要商榷的地方
儘管“芻議”的大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也堅持了許多有益於維護“一個中國”和兩岸和平發展的原則,但無論是從堅定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角度、還是從充分尊重兩岸現實的角度、甚至從台灣的角度來看,其仍有需要商榷的地方。
(一)實質上的“一中兩國”定位不太符合兩岸關係的現狀。儘管張教授在後來的補充解釋中說:“兩岸關係合理的定位是“整個中國的內部關係”,用更精確的學術術語,可以將兩岸稱之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但,通觀“芻議”及張教授的相應解釋,可以認為,“芻議”關於兩岸關係的定位,實質上是“一中兩國”,至少在國際社會的表現形式是“一中兩國”。“一中”就是“整個中國”,也就是“一個中國”,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兩國”就是“北京中國”和“台北中國”,實質上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這一立論的核心實際上還是如何處理“中華民國”問題。而“中華民國”問題本身又包含“作為主權國家的中華民國”是否存在和“中華民國政府”是否存在兩個方面。“芻議”對此是以正面肯定作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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