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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與“市民社會”深度交流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2 15:58:35


 
  筆者採用“非政治中國”與“政治中國”,這兩個“界限分明、相互區別”的政治學範疇,來揭示“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一個中國若有政治涵義,就是“政治中國”,一個中國若無政治涵義,就是“非政治中國”。既然1992年兩岸兩會沒有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並且,對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兩岸有明顯的矛盾與分歧,就是說對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兩岸沒有共識,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不在“九二共識”裏面。因此,兩岸就不是在“政治中國”範疇,而是在“非政治中國”範疇,處理一個中國。

  綜上所述,兩岸兩會是在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基礎上,達成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筆者概括“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

  合理詮釋“九二共識”核心內涵的重要性

  筆者認為,“九二共識”的政治意涵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兩岸是在“非政治中國”範疇,處理“一個中國”,並達成“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就是說,“九二共識”的關鍵政治意涵,是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二,“九二共識”的達成,並不意味著“已經解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性質”,也不意味著“已經解決台灣的政治地位”。因為“九二共識”只是在“非政治中國”範疇處理一個中國,而沒有處理“政治中國”,所以,“九二共識”有局限性。

  七年來,“九二共識”成功推動了兩岸在各領域的交流進程,正是靠“非政治化”,兩岸逐步排除了阻礙,兩岸已在經貿領域結成緊密合作關係。只有在目前兩岸交流水準得到保持的基礎上,兩岸關係才會深化發展,因此,“九二共識”仍然是兩岸關係首要的政治基礎。

  現在,如果“九二共識”遭到一方的怠慢和輕忽,政策因為受其牽制,效用未能發揮,兩岸人民的權益就會部分受損,在未來,如果“九二共識”被一方毀棄,兩岸人民的權益就可能蒙受重大損失。應對未來可能的變局,今年成為兩岸關係形勢發展的關鍵年。

  三月份,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做了有關兩岸關係未來發展的講話,重申大陸始終把堅持“九二共識”,作為同台灣當局和各政黨開展交往的基礎和條件,核心是認同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筆者認為,大陸方面重申“九二共識”做為兩岸交流的政治基礎,極其正確。

  但筆者又認為,“認同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一主張,如果是大陸方面對“九二共識”內涵的詮釋,那麼,大陸方面必須做出澄清:同屬的一個中國是屬於“非政治中國”範疇。因為“九二共識”的關鍵政治意涵,就是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正是在此基礎上,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如果大陸方面做出這樣的澄清,這是一個意義重大的舉動,就會把存在於“民共”間的政治障礙排除掉,果如此,民進黨應該審時度勢,積極思考,調整其“大陸政策”。經過大陸方面澄清“九二共識”政治意涵這樣的舉動,民進黨可以、也應該承認並且接受“九二共識”。如果大陸方面對“九二共識”做出這樣的澄清,將會收穫“政治紅利”:預防兩岸政治互信倒退,促成民進黨開始支持兩岸交流,而不管未來台灣政局是否會巨變,“九二共識”始終都是兩岸共同政治基礎,在“九二共識”得到鞏固的基礎上,可以繼續探索兩岸關係深化發展的路徑。

  兩岸各方都要承擔對兩岸人民的責任,共同維護兩岸和平發展局面,保障兩岸交流成果與水準,增進兩岸人民權益,這就要求兩岸各方嚴守“九二共識”的政治意涵: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在一個中國屬“非政治中國”範疇基礎上,可以使用五個辭彙,合理詮釋“九二共識”:兩岸一家親,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兩岸都是中國人,兩岸同文同種,兩岸共同擁有“歷史的、地理的、文化的”中國。

  市民社會與國家相互關係理論

  十八、十九世紀的普魯士以及德意志各邦,社會政治狀況落後於西歐,哲學家康德批判地研究“社會契約論”,康德開創了德國古典哲學,黑格爾是德國古典哲學的集大成者,他對“市民社會”、對“國家”提出重要的政治學觀點。

  在《法哲學原理》中,黑格爾對“社會契約論”進行批判性研究,他指出,“社會契約論”只是從個人意志和利益出發,把契約的訂立、結合成“國家”,看成是為保護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契約可以訂立,也可以廢除,如果根據“社會契約論”的國家起源說,會推斷出,國家是契約的任意產物。黑格爾認為,因為人生來就已經是國家的公民,任何人不得任意脫離國家。生活於國家中,乃是人的理性所規定,縱使國家尚未存在,然而建立國家的理性要求卻已存在。黑格爾認為,國家絕非建立在契約之上,因為契約是以任性為前提的。因此,國家是建立在理性基礎上的必然性的產物,而不是任意和偶然的結果。

  黑格爾由此區分出“市民社會”,他指出,人們通過訂立契約建立起來的共同體不是真正的“政治國家”,而是人們基於私人利益的一種聯合的“市民社會”。市民社會只是人民為謀取生活需要而相互依賴的一種制度,一種形式上的共同體。黑格爾認為,“社會契約論”沒有認識和把握國家的本質,他認為,國家的本質在於“國家的政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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