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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華國鋒、葉劍英、鄧小平等在中共十一大主席台上。 |
在決定鄧小平第三次復出的中共十決三中全會上,鄧小平又作了題爲《完整地准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的講話。他說:“我說要用准確的完整的毛澤東思想作指導的意思是,要對毛澤東思想有一個完整的准確的認識,要善於學習、掌握和運用毛澤東思想的體系來指導我們的各項工作。只有這樣,才不至于割裂、歪曲毛澤東思想,損害毛澤東思想。”
他這里又提出了“毛澤東思想的體系”。這一提法,掃蕩了“文化大革命”中“打語錄仗”的惡劣做法,使人們能够接受。但也使毛澤東晚年思想的約束變得有彈性了。
公開場合注意策略,私下直接挑戰
在公開場合的言論,鄧小平很注意策略,而在私下的談話,他就直接向“兩個凡是”挑戰了。1977年5月24日,他對王震和鄧力群說:
前些日子,中央辦公廳兩位負責同志(即汪東興和李鑫——引者注)來看我,我對他們講,“兩個凡是”不行。按照“兩個凡是”,就說不清為我平反的問題,也說不通肯定1976年廣大群衆在天安門廣場的活動“合乎情理”的問題。把毛澤東同志在這個條件下講的移到另一個條件下,這樣做,不行嘛!毛澤東同志自己也說過,他有些話講錯了……毛澤東同志說,他也犯過錯誤。一個人講的每句話都對,一個人絕對正確,沒有這回事情……馬克思、恩格斯也沒有說過“凡是”,列寧、斯大林沒有說過“凡是”,毛澤東同志自己也沒有說過“凡是”……
在這段談話中,鄧小平抓住華國鋒講話中的矛盾,直接向“兩個凡是”提出挑戰。
華國鋒迫于形勢,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說:1976年“群衆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達自己對周總理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華國鋒這句話就違背了“兩個凡是”:毛澤東定的“反革命事件”,你怎麽說是合乎情理的呢?華國鋒在這次會上還說:“在適當的時機讓鄧小平同志出來工作。”鄧小平是毛主席親自撤職的,讓他出來工作,不是違背“兩個凡是”嗎?
鄧小平抓住了這兩句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華國鋒無回旋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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