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這個會上出現了“兩個凡是”的第一個版本——吳德在這個會議的講話中說:
“凡是毛主席指示的,毛主席肯定過的,我們要努力去做,努力做好。”
關於“天安門事件”發生時“四人幫”還在台上這一點,在11月18日的講話中,汪東興所說的話同11月30日講的還不太一樣。那次他說到人們在天安門反對“四人幫”時這樣講:
“那時‘四人幫’還在台上,你恨在心上,怒在臉上,寫在花圈上,你怎麼分得出呀!他們這樣做比較蠢,你對‘四人幫’有意見可以提出來,不要與反革命搞在一起。”
那一次講話,汪東興還沒有像12天後那樣給這些人戴上“分裂中央”的帽子。
又過了兩個多月,即1977年2月《紅旗》雜志就發表了批判張春橋的《論對資產階級的全面專政》和姚文元的《論林彪反黨集團的社會基礎》的文章請示中央,汪東興指示:
“這兩篇文章(指張春橋和姚文元所寫的那兩篇文章)是經過中央和偉大領袖毛主席看過的,只能‘不點名’批評文中的錯誤觀點。”
汪這樣講實際上就是說不應指名批判這兩篇文章。
1977年2月7日,兩報一刊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發表。這篇社論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這篇社論提出,“凡是毛主席做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兩個凡是”的標准版本。人們現在講的“兩個凡是”一般就是指這兩個 “凡是”。
這篇社論究竟是怎麼產生的呢?在指名批評汪東興之後,人們才知道原來汪東興在《人民日報》社論清樣上有這樣一段“批示”:
“這篇文章,經過李鑫同志和理論學習組的同志多次討論修改,我看可以用。”
他決定發兩報一刊社論。當時耿飈負責中央宣傳口。這篇社論發到中央宣傳口,耿飈找幾個宣傳口的同志討論時說:
“登這篇文章,等於‘四人幫’沒有粉碎。如果按照這篇文章的‘兩個凡是’,什麼事情也辦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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