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21日,內外交困、進退失據的蔣介石在預做人事安排後,宣布“引退”,讓李宗仁頂起殘局。岡村寧次一時顯得惶恐不安。此時遙控政局的蔣介石已為“公審”定了調子,那就是:從反共大局出發,必須宣判岡村寧次無罪。與此同時,蔣介石甚至不顧“太子”蔣經國和其他幾位親信將領的不滿,下手令給新上任的國防部長徐永昌,令徐永昌行文給最高軍事法庭審判長石美瑜:一定要判岡村寧次無罪。
是時,東京審判已告結束。1948年12月23日,東條英機等7名日本首要戰犯被押上13級死亡台階處以絞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1949年1月26日,蔣介石“下野”後第5天,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上海開庭,於16時由石美瑜庭長宣判。血債累累的大戰犯岡村寧次被宣布無罪,當庭開釋。這一判決結果不僅使旁聽的記者們大出意外,就連岡村寧次本人也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法庭上頓時大亂,旁聽席上一片憤怒的噓聲、抗議聲,群起詰責,大呼不公。岡村寧次本要向石美瑜等人鞠躬致謝,見此情景,竟呆立被告席上,不知所措,被一法官趁混亂之機,將其引至後門,讓其走脫。這場最無恥、最醜惡的一幕鬧劇,就這樣定格在中國現代史上。
事後,岡村寧次在回憶錄中寫道:“判決我無罪,主要是以何應欽為首的軍方要人,尤其是湯恩伯將軍強硬主張的作用,除對中國政府、蔣總統、國防部各位將軍的一貫好意永志不忘外,並願獻身於日華友好,以酬宿願。”
蔣介石授意湯恩伯放人
中共中央和共軍總部,從電訊中獲悉岡村寧次被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宣判無罪,當即發表聲明:認為日本戰犯前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為日本侵華派遣軍一切戰犯中的主要戰爭罪犯,今被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戰犯軍事法庭宣判無罪,這是不能容忍的。為此,中共中央、共軍總部,命令國民黨反動政府重新逮捕岡村寧次並負責押送至共軍總部。
1月22日,以李宗仁為代總統的南京政府,願意在中共所提的八項條件基礎上進行和平談判,並正式派邵力子、張治中等5人為和談代表。中共中央莊重聲明,和談條件必須包括懲辦日本戰犯和國民黨戰犯。
李宗仁為爭取和談成功,不得不接受中共要求,下令重新逮捕岡村寧次。然而,擁兵自重的京滬杭警備總司令湯恩伯卻指示淞滬警備司令部將李宗仁的命令扣壓不予執行,而奉蔣介石的秘密旨意,採取緊急措施,迅即將岡村寧次放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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