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派“維權”的意義
美國是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根據美國法律,總統提名任命包括內閣級部長、副部長和助理部長、駐外大使、聯邦法院法官、檢察官等重要官員時須經參議院批准。正因為上述法律賦予的制衡力量的存在,美國政客們的表演常常有著驚人的喜劇效果。其中最具噱頭的就是國會中少數派的“維權”,這也是國會中的少數派議員為延宕一項議案或人事任命通過而採取的“終極”解決辦法。
比如,新任總統奧巴馬要為幫助他入主白宮的“突出貢獻者”安排一個部長級或駐重要國家大使的肥缺,程序上需要參議院在“少數服從多數”的簡單多數原則下通過。然而,如果按照這一原則,“金主”們多會如願以償,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新當選總統的同黨在國會中比在野黨占有更多席位。如目前在參議院100個固定席位中,奧巴馬的同黨占據了58席。在這種情況下,少數派“維權”在美國這樣一個贏者通吃的社會中被賦予了特別的意義。
為達目的,議員一口氣演講24小時
少數派“維權”的基礎是“馬拉鬆式講演”。根據美國國會參議院的規則,當一項議案或人事任命提案在參議院進行討論時,參議員可以不受發言時間的限制。由此,議員們一旦進入不停演說的“准戰時狀態”,任何人也無權讓其停歇下來。直到把大家弄得精疲力竭,乃至發生“斯德哥爾摩效應”,而對不能進入表決的議案或人事任命作出妥協。
早在1963年4月1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就刊發文章描述到,1938年的一次“馬拉鬆議員表演”足足折騰34天;1953年摩爾斯參議員祭出殺手鐧,連續講演了22小時26分鐘;1957年瑟蒙德參議員動用“少數派特權”,一口氣講演了24小時18分鐘。
使用一次“終極”解決辦法,當事者雖然不需要多麼高的智商,也消耗不了多少腦力,但對身體素質的要求則要高得多。美國人把少數派“維權”行動歸入“重體力勞動”的類別。雖然他們在國會的講台上可以朗讀任何東西包括《聖經》、電話號碼本、菜譜、心靈雞湯故事,甚至順便介紹一些個人的養生經驗也沒什麼關係,但他們為保持遊戲“不達目的不罷休”,必須保證充沛的體力,絕不能走下講台半步。(摘自:《廉政瞭望》第1期上 作者盛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