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鄧小平仍只是擔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職務,雖然他實際上已經成為中共中央的掌舵人,成為中共第二代領導集體的核心。
根據“只增不減”“只進不出”的原則,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還決定,增選鄧穎超、胡耀邦、王震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會議選舉了以陳雲為首的100人組成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根本任務是維護黨規黨法,切實搞好黨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成立,是保障中共的政治路線得以貫徹執行的一個重要措施。
全會選舉鄧穎超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胡耀邦為第三書記,黃克誠為常務書記,王鶴壽為副書記。
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結束後的第三天——197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舉行會議。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對領導層又一次作了調整。這些調整顯然是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繼續。只是這些調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便可作出,所以不必由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決議。
會議對4位新增選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分工,作了這樣的決定:
陳雲主管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公安、檢察、法院、民政等政法部門;
鄧穎超主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
王震主管第三、四、五、六機械工業部;
胡耀邦主管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和宣傳工作。
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根據許多中央委員的建議,決定重新設立中共中央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協助中共中央領導人處理日常工作。會議任命:
胡耀邦任中共中央秘書長;
胡喬木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兼毛澤東著作編輯出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姚依林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兼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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