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綉找到律師向溥儀提出離婚時,溥儀還是很吃驚的,這在史上是從未出現過的荒唐事。但無法改變文綉的堅持,雙方最後達成協議:溥儀付給文綉五萬元生活費,而文綉答應溥儀永不再嫁。
離婚後,文綉回到北平。雖已開始平民生活,宮中一些習慣還保留著。請了四個傭人,打理家務。她每天換衣,洗手必要洗三道,一次的水要比一次熱,最後一盆水還不能燙手。如果不合適,是要被她罵的。在清貧中,還是有點小小的奢華,而那筆七扣八扣所剩無幾的生活費,很快讓她坐吃山空。她在家讀書的日子也告一段落。
文綉改回傅玉芳的名字,去北平市私立四存中小學校做了國文與圖畫課的老師。這似乎是新生活的開始,文綉臉上漸漸有了笑容,她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而學生也很喜歡她。她年輕,嗓音清亮,學識淵博圖畫得那麼好。文綉真覺得快樂。這是屬於一個平民百姓的快樂,是擁有自由的快樂。然而這樣的好日子還沒來得及細品,有好事者發現傅玉芳原來就是末代皇妃文綉,這下熱鬧可來了,除了本校的,外面人也每天堵在門口,好奇地窺視這個“淪落”了的皇妃。文綉本想應對過去,但後來連記者也擁來,這讓文綉每天過得非常狼狽。在無奈之下,文綉含著眼淚離開了學校。
從學校出來後,文綉失業。以前的家也不能住了,搬到劉海胡同的四合院隱居起來。雖是隱居,也不得安寧,來求婚的、騷擾的很多,文綉那年才24歲,卻遵守離婚時永不再嫁的約定,把所有人都回絕了。
這樣的日子又捱了四年,帶在身邊的珠寶首飾也賣得差不多,文綉辭退傭人,賣了房產,僅留一間住著。經濟上已現危機,她只好重操挑花舊業。這還是她在年少幫母親養家時所學的手藝。沒想到時光流轉,她皇妃也做了,還會重操這項手藝。挑花賺不了多少錢,文綉只得投靠娘家的表哥。
在親戚家,文綉糊過紙盒,還去做過挑灰、遞磚之類泥瓦工才幹的粗活,甚至被迫去街上叫賣香煙。在街上叫賣香煙時,又受到記者圍堵,她驚慌地逃回家裡。好在經人介紹,文綉很快找到一校對的工作,她的第二段婚姻,也是由此開始。
抗戰已勝利,文綉不再履行永不再嫁的約定,她要為自己餘日著想。國軍軍官劉振東這時闖入她的生活。劉振東四十多歲,還沒結婚,與文綉開始相處時,文綉是猶豫的。畢竟溥儀給她心靈上留有陰影,她不能確定再婚是否明智。相處了五個月,她被劉振東的細心體貼以及感情上的專一打動,兩個人在北平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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