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禁止拆散家庭”
11月2日,毛澤東到了鄭州。11月6日,前往修武、新鄉調查的吳冷西、田家英等人向他匯報了所了解到的情況。在匯報中,吳冷西談道:修武縣委書記雖然說一縣一社是全民所有制,但他認為公社和國家的關係不同於國營工廠和國家的關係,公社的產品不能全部由國家調撥,國家也不能供給公社需要的所有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因此,這位縣委書記提出:如果公社實行同國營工廠一樣的全民所有制,那麼,有兩個問題他擔心不易解決:一是遇到災年,國家能否跟平年一樣撥給公社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二是遇到豐年,國家能否全部收購公社的產品。
毛澤東詳細詢問了縣裡同國家的經濟關係,互相間進行哪些交換,以及七裡營公社的十六“包”(即社員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學、育、婚、樂、理髮、洗澡、縫紉、電費全由公社包下來)的具體內容。吳冷西匯報說,修武縣同國家的經濟往來主要有兩種,一是納稅,主要是農業稅即公糧,工商稅不多;二是交換,主要是向國家交售統購的糧、棉、油料等農副產品,和向國家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這兩種交換都是商品交換,現金結算的。田家英則認為,七裡營的十六“包”只能說是平均主義,不能說是“按需分配”,更不能說是已經進入共產主義社會。
在取聽匯報的過程中,毛澤東不斷插話。在談到修武一縣一社時,毛澤東指出,一縣一社恐怕太大了,縣委管不了那麼多具體的事,而且全縣各地生產水平很不平衡,平均分配會損害富隊富社的積極性。我們現在還是搞社會主義,還是要按勞分配。凡是有利於發展生產的就幹,一切不利於發展生產的就不要幹。供給制只能搞公共食堂,而且要加強管理,粗細糧搭配,幹稀搭配,農忙農閑不同,要學會勤儉過日子,不能放開肚皮大吃大喝,那樣肯定維持不下去。其他只搞些公共福利事業,不要採取“包”的辦法,量力而為。延安時期的供給制,屬於戰時共產主義的辦法,是不得已而為之,不能作為分配方式的榜樣,所以全國解放後就改行工資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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