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新政府這部機器盡快有秩序地運轉起來,周恩來提出,當務之急,各部門要制定組織條例,建立工作制度;先由政務院擬定若干原則,再由各部門自擬,報政務院批准。
當晚,周恩來又主持了政務院領導成員會議,確定當前必須抓緊做的工作。
晚上的會議做出如下決定:
——為接收國民黨中央政府各機關人員、檔案、財產、圖書、物資等,成立專門小組,由陳雲副總理召集,擬定具體接收辦法。
——為了建立政務院及所屬各機關的辦公制度及辦事程序,成立專門小組,由董必武副總理召集,擬定具體條文。
——為擬定政務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通則,成立專門小組,由黃炎培副總理召集,提出草擬組織通則的原則。
——即日起建立政務院及所屬各機關的事務匯報會議制度,由政務院秘書長召集,參加會議者為各委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各部、會、院、署、行辦公廳主任或副主任。
分別由陳雲、董必武、黃炎培召集的三個專門小組,最終又統領在周恩來的旗下。
四天以後的10月25日,為解決工作條例等問題,周恩來又主持召開了政務院第二次政務會議。會上,討論通過了關於指導接受前國民黨政府中央機構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幾條原則,主要精神是:各機構由中央人民政府逐步接管,中央未接管前由地方代管;提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設立中央統一接管工作機構;對原各機構工作人員,將在調查研究後“因才使用,合理分配工作”。
由於華北人民政府的基本構架已經歸屬於政務院,所以會議還決定:(一)提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發布命令,宣布華北人民政府工作結束,原華北人民政府所轄五省二市歸中央直屬;(二)以華北人民政府為基礎建立起來的政務院各委、部、會、院、署、行,於11月1日正式開始辦公。
在政務院下屬各部門正式開始辦公之前,周恩來又於10月28日主持召開了政務院第三次政務會議,初步通過了《政務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通則》、《政務院指導接收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等重要文件。
為便於外事工作,周恩來在第三次政務會議上作了關於中央人民政府各機關外文譯名的報告。
10月31日,華北人民政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27日的命令結束工作,正式向政務院辦理了移交手續。
周恩來主持的政務院前三次政務會議開過以後,在全世界輿論焦點的關注下,在全中國人民的熱切期待中,政務院所屬各機關,開始了緊張而有效的工作……
周恩來在組建中國這樣一個古老大國的政府中所表現出來的超強組織能力,很快為世人所共知。與他共事過多年的無黨派人士、政務院副總理郭沫若,早在11年前的長沙大火中,就對周恩來有過這樣的感慨:
周公的計劃很周到,指示非常細密,……經他這一部署和指引,使紛亂如麻的局面立地生出了條理來,使渾混一團的大家的腦筋也立地生出了澄清的感覺。
我對於周公向來是心悅誠服的。他思考事物的周密有如水銀瀉地,處理問題的敏捷有如電火行空,而他一切都以獻身的精神應付,就好像永不疲勞。他可以幾天幾夜不眠不休,你看他似乎疲勞,然而一和工作接觸,他的全部心身便和上了發條的鐘一樣,有條有理地又發揮著規律性的緊張,發出和諧有力的律呂。
在籌建新中國的日子裡,郭沫若的這種感慨更深了。
從10月1日到11月1日,整一個月的時間,這就是政務院各部門從籌建到開始正式工作的時限。歷史的發展和人民的重托,不允許各部門去慢慢地準備;更不允許周恩來有半點鬆懈。
周恩來的“日理萬機”,就是由這一時期開始的…… (摘自:《周恩來26年總理風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