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作家蕭伯納見到魯迅說:“都說你是中國的高爾基,但我覺得你比高爾基漂亮。”聽了這樣的溢美之言,魯迅天真得毫不辭讓,竟還說:“我老了會更漂亮!”
在廈門大學的時候,魯迅對許廣平深懷思念。不料,卻有頭豬當著他的面啃相思樹,魯迅一時氣極,就和那頭豬展開了一場決鬥。
魯迅晚年在上海時,喜歡開著窗子伏案寫作,有時候,看到有人溜到樓下的牆角來小便,他會用橡皮筋和紙團做成彈弓,彈在那人的屁股上。
無需多引,一個多喜易嗔、極富柔情,甚至特別孩子氣、頑童般的“老孩子”形象已經躍然紙上,這在魯迅的私交圈內多得到認同。他有金剛怒目的一面,但也是一個詼諧善謔、隨性的人,他私人化的空間跟普通人一樣飽滿而且不乏情趣。在許多情形之下,他的刻薄與尖酸也是出自這種老頑童式的遊戲化口吻,他的不肯“費厄潑賴”、不願寬恕與不合常情是因為他時常會像頑童似的執拗、不肯世故。
最早對魯迅這一特質進行明確指認的是一個童言無忌的孩子——其好友的女兒馬玨。在沒有見到魯迅之前,她透過魯迅的文章把他想象成小孩似的老頭兒,“看了他(魯迅)的作品裡面,有許多都是跟小孩說話一樣,很痛快……在我想來,大概同小孩差不多,一定是很愛同小孩在一起的”。
最具權威的判斷出自茅盾。1927年,茅盾在讀了《寫在〈墳〉後面》之後,不由自主地驚呼:“看!這個老孩子的口吻何等嫵媚!”而且聲言:“如果你把魯迅的雜感集三種(當時已出的前三種)仔細讀過了一遍,你大概不會反對我稱他為‘老孩子’!”而且茅盾還敏銳地發現:魯迅的“胸中燃著少年之火,精神上,他是一個‘老孩子’”!
魯迅的確是一個“老孩子”,無論是為人還是為文,無論是具象的行為還是抽象的精神。魯迅的“老孩子”精神,究其實質是一種遊戲精神。也難怪,1928年創造社攻擊魯迅時,不無貶義地把魯迅屢屢斥為“中國的‘DonQuixote’(堂吉呵德)”,撇開創造社的立場與觀點,僅就他為人與為文的遊戲精神這一面來說,也算是歪打正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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