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肅反工作
在新階段中,民族和階級的敵人利用各種方式向我黨、我軍進攻。如反共、反八路“運動”發生。對此,我們應反對麻木不仁的現象。
蘇魯豫邊區〔2〕反托鬥爭的經過:
A.反托鬥爭的經過:
肅反工作沒有掌握在黨的委員會的手中,而被一個來歷不明的新黨員〔3〕所操縱。該員只用肉刑和口供,沒有區別輕重及主次而慎重處置,因而造成地方黨中的幹部互相猜忌,引起友軍、友黨、政府〔4〕對我之懷疑,妨礙工作的開展,幾乎有全黨、全軍〔5〕覆滅的危險。
B.反托鬥爭中的經驗教訓:
1.不是整個反托路線上的錯誤,而是方法上的錯誤〔6〕——單聽信口供,而口供是從刑罰中得來的。把反托鬥爭神秘化,不發動群眾搞反托運動,不在群眾中進行教育,引起部隊與群眾的恐慌。
2.對於幹部的了解無原則性。對幹部不僅看他的過去,而須看他的現在;不僅看缺點,而應看到優點。要熟悉幹部,正確使用幹部,這是正確的幹部政策,信任幹部應有原則性。
3.不能開展黨內正確的思想鬥爭。黨內有濃厚的、和平的、自由主義的思想存在。思想鬥爭不開展,因而不能及時糾正同志間的錯誤。把肅反鬥爭代替了黨內思想鬥爭;把同志的個別錯誤與托派的行為混成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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