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涉及到一個總體作戰效能的問題。蘇一27載彈航程和最大載彈量都比殲一10有明顯優勢。例如,同樣攜帶3噸武器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殲一10的航程大約只有蘇一27的一半。殲一10的最大載彈量雖然超過6噸,但是實際載彈量一般不超過35噸,否則飛機的航程就會變得非常短。而蘇一27的機內油箱很大,不需要攜帶副油箱,全部掛點都可以利用。蘇一27通過改進之後最大載彈量超過8噸,考慮到實戰中要保證足夠的航程,至少也可以攜帶4~5噸武器。
在對空作戰時,航程越大的飛機作戰時間就越長,而滯空時間短的飛機就需要不斷地輪換。在地而作戰時,能夠投入保障的機場和地面指揮人員都比較多,所受的影響還不是很大,但是對於航母編隊來說,頻繁起降飛機對作戰指揮就是一個十分不利的因素。
所以,雖然蘇一27單機在空戰中未必能勝過殲一10,但是考慮到航程、載彈量等因素之後,同等數量的蘇一27在綜合作戰效能上就會有明顯優勢。
另外,利用先進的綜合航電技術對蘇一27進行改進,可以明顯提高蘇一27的空戰能力。在相同的技術水準下,蘇一27能夠攜帶的電子設備的數量和功率都會超過殲一lO,可以攜帶的中距空對空導彈的數量也多。這樣,蘇一27在超視距空戰中會佔據比較明顯的優勢。
而且,作為艦載戰鬥機,在作戰時能夠獲得的支援比較少,對作戰能力的,_甕面性要求就比較高。例如,一架執行攻擊仟務的飛機可能沒有戰鬥機護航,也沒有電子戰飛機和反輻射飛機的掩護,甚至可能沒有預警機的支援(艦載預警機數量很少, 一旦發生損失,就很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這就對飛機的性能提出了如下的要求:1、具有較強的探測能力,例如裝有大功率的雷達和先進的光電探測器。2、具有較強的電子戰能力,除了自衛電子戰系統之外,應該能夠攜帶功率較大的豐動干擾設備。3、能夠攜帶多種武器,例如,在執行攻擊任務時還需要攜帶自衛的空戰武器,還可能包括反輻射導彈。另外,在戰場環境中執行如此複雜的仟務,一個飛行員可能難以應付,最好是雙座飛機。殲一10如果改為雙座艦載型,起飛量還要增大,航程和機動性還會有所下降。
因此,殲一1O作為一種輕型戰鬥機,在航電設備、起飛重量、載彈量和外掛點佈置等方面都受到限制,很難滿足上述的要求。另外,雙發的飛機在安全性方面比單發飛機總是有保障一些。所以,美國空軍在選擇輕型戰鬥機時,F一16以更加優異的空戰性能勝出,而美國海軍在選擇艦載戰鬥機時,卻選擇了YF一17(就是後來的F/A一18)而孜棄了F一16。就是因為YF一17在航程、裝載能力、發動機推力、飛行安壘性等方面有優勢。不同的要求產生了不同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