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日軍在白刃戰前先把子彈退掉然後拼刺刀,是一個怪異而引人注目的戰術。說起來這是其步兵條令的規定,在熱兵器時代,這一規定因為看起來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決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衛“武士道的尊嚴”,而是日本軍隊根據實戰檢驗做出的結論,這和日軍的兵器,作戰特點是相吻合的。
日軍在白刃戰前退出子彈,是指雙方開始班以上規模近距離格鬥的時候,而不是只要一準備肉搏,衝鋒的時候就退掉子彈,那純粹是自殺行為。
當時各國軍隊在衝鋒的時候不但不能退出子彈,而且整個過程中要全力射擊,盡量壓制對方火力。比如軍事作品《亮劍》中,就有這樣一段真實的描寫:
隨著最後一批手榴彈的脫手,伏在坡下的突擊隊一躍而起,疾跑中20挺輕機槍同時開火,組成密集的火網,日軍工事在密集的彈雨下被打得煙塵四起。在爆炸後殘存的日軍士兵又恢復了強悍的本色,他們嚎叫著還擊,面無懼色。八路軍突擊隊員們不斷倒下,後面的候補射手又迅速補上,雙方殺紅了眼,有些日軍士兵殺得性起,竟毫無遮攔地端著刺刀從工事中跳出來迎著彈雨進行反衝鋒,但頃刻間被打成蜂窩狀,短短30米衝擊距離,李雲龍的第一突擊隊的機槍手們全部陣亡,無一生還……
戰爭是殘酷的,日軍對這一點的認識和其他國家軍隊並無區別。事實上太平洋戰爭中,無論塞班還是衝繩,日軍發動步兵衝擊的時候,都是一邊射擊一邊前進,並且把輕機槍手放在一線,以增強壓制火力(因為一線日軍一直沒有裝備衝鋒槍)。
這倒不太用擔心誤傷自己人。二戰中,步兵衝擊的散兵線即便以所謂“密集隊形”發動攻擊,其隊形也遠比冷兵器時代鬆散,士兵前後重叠的概率不高。真正採用那種傳統意義的密集隊形,衝擊的效果往往很糟。比如瓜達爾卡納爾日軍對“血嶺”的密集隊形衝擊,中國軍隊在忻口會戰中對1002高地的強襲,過於密集的隊形,造成己方後方人員的武器無法使用,而對方的武器命中率則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傷亡。
根據日軍自己的統計,在白刃戰開始以後,保留步槍子彈造成的損失比收獲更大。明令白刃戰開始後子彈退膛,正是依據這個判斷。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兩個:
第一,日軍使用的步兵輕武器性能限制。
日軍的制式輕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槍。它繼承了其前輩村田式步槍的特點,那就是彈丸初速高、瞄准基線長、槍身長。這樣的特點使三八式步槍射程遠,打得准,也適合白刃戰,不但日軍喜歡用,中國軍隊繳獲後也喜歡用,戰前還從日本進口過一批。但是它也有缺點,因為彈丸初速高、質量好,因此命中之後往往易於貫通,創口光滑,一打兩個眼,對周邊組織破壞不大,在殺傷力上不如中國的中正式步槍。白刃戰中,這個缺點更為突出,因為白刃戰中雙方人員往往互相重叠,使用三八式步槍,貫通後經常殺傷自己人。而且,由於貫通後彈丸速度降低,二次擊中後彈丸會形成翻滾、變形,造成的創傷更為嚴重,而僅受貫通傷的對手未必當場失去戰鬥力,仍然能够反擊!在二戰中國戰場,因為裝備和訓練的優勢,日軍人員損失與中國軍隊相比,達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軍處於人員劣勢。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槍在肉搏戰中開槍射擊,因為誤傷造成己方大量減員,顯然是賠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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