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報告還講到:部隊集體裁撤,機關要帶頭,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姿態,為部隊做出好樣子。
對於這支幾十萬的部隊,撤銷改編工作的難度之大、工作量之大不言而喻。根據中央軍委的指示要求和總體部署,兵種黨委最初在研究部隊撤銷準備工作時,曾計劃於1982年冬至1983年春撤銷北京、煤炭、石化、水文指揮部及所屬部隊共計11萬餘人,約占兵種人數的1/3,餘下部隊於1983年底至1984年春全部撤完。
但是,根據全軍改革整體形勢要求和工作開展實際情況,兵種黨委決定加快調整撤銷工作步伐,主動將原計劃於1983年底撤銷的部隊總量提高至兵種總人數的2/3,即24萬餘人。決心之大、力度之大可見一斑。
部隊撤銷改編,涉及集體轉業人員的工資待遇、專業技術幹部評定職稱和幹部評級、幹部和職工離退休、撤銷經費、財產移交、善後工作等諸多方面,需要逐一落實和妥善安置。
針對部隊可能出現的問題,兵種黨委狠抓部隊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幹戰職工認清意義,統一思想,顧大局,識大體,以革命利益為重,自覺服從黨的需要,服從組織安排”。
基建工程兵主任李人林在黨委擴大會上曾這樣講:“我們基建工程兵是一支從事國家經濟建設的部隊,擔負的任務絕大多數是非軍事性的,勢必進行改革。部隊改為企業後,更有利於按經濟規律辦事,提高經濟效益,更有利於國家經濟建設。而部隊實行集體轉業,最根本的,是能夠保住這支部隊的生產力……
黨中央把部隊撤銷改編這一光榮艱巨的任務交給我們,是對我們各級黨委的信任,我們沒有別的想法,就是一條,團結廣大幹部職工,兢兢業業做好工作,順利完成任務,在基建工程兵立下最後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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