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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黃光裕案大事記 |
中評社北京5月20日電/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黃光裕一案已經宣判。對於判決結果,著名反腐學者、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喆19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稱,黃光裕案將成為腐敗與反腐敗較量歷史上的分水嶺。
《法制日報》報道,據了解,中國家電零售連鎖巨頭、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5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林喆認為,黃光裕一案的風向標意義在於,這是近年來我國一系列腐敗大案要案中,首次對於行賄人課以重刑。
“黃光裕行賄人數眾多,擁有一張巨大的關係網。”林喆說,過去有關部門為了取證的方便,往往會讓行賄者充當“污點證人”,也在一定上削弱了對於行賄者的量刑力度。
所謂“污點證人”,是指有犯罪行為但願意配合司法機關指證其他人罪行的人。關於從輕處罰行賄人的觀點一直存在,在今年兩會上便有來自司法機關的代表提議,應盡快建立對行賄人等“污點證人”免予刑事處罰的制度。
但林喆認為,此次黃光裕一案的宣判充分表明了有關部門嚴懲行賄人的決心和力度,有效地將今後的反腐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台階。
還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機關工作人員指出,行賄是受賄的根源,有的受賄人甚至是被行賄人“逼迫”收下贓款。行賄人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收買官員,破壞市場經濟建設,他們的行為是滋生腐敗的溫床,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
“事實上,今年兩會上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有關懲治行賄犯罪那句話,便傳遞出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即表明國家司法機關加大對行賄者的查處力度。”林喆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