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是國家或地區對已經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把在出口前在生產和流通各環節已經繳納的國內增值稅或者消費稅等間接稅的稅款,退還給出口企業的一項稅收制度。該項制度是政府鼓勵出口的一種手段,通過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避免跨國物品流動重複徵稅,提高競爭力。實際上就是政府以財政補貼出口。
1985年,中國將工商稅分為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年3月,國務院批准了《關於對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特別是1994 年的稅制改革,確立了在商品流通環節普遍課征增值稅,選擇性課征消費稅的稅收制度。與此相適應,出口商品則應退增值稅和消費稅。1994年的稅制改革,最具有政策含義的是,規定了對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的政策,即貨物在出口時的整體稅負為零,實行“應退盡退”的中性原則。所以,1994年後,中國對出口貨物稅收實行零稅率政策:出口貨物適用的退稅率為17%和13%;對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特准退稅的出口貨物退稅率為6%。據此測算,平均出口退稅率為 16.13%。從後來的中國出口貿易實踐看,出口退稅政策對中國的出口貿易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出口退稅政策的實行,“應退盡退”政策的出台,給中國出口商以較大的議價空間,較內銷產品,可以降價達16.13%,甚至更多,以擴大出口。老外也深知中國這一出口補貼政策,以此壓中國企業降價出售,而扣除了出口退稅的產品成本價,就成為一些企業的出口報價的底價。一些外貿企業也專吃“退稅飯”,其主要利潤來源,就是政府每年的退稅款。
“中國製造”退稅後在進入美國海關時,美國政府還要徵收關稅。美國是自由市場經濟國家,奉行自由貿易政策,也是WTO成員國,當前WTO成員國的平均關稅率為6%,但美國的進口關稅一般為2%。
此外,在美國,商場或超市出售的商品其標價是不含稅的,在付款時,收銀員要加收政府課征的銷售稅,這一點與中國不同。銷售稅率,各州不同,從0~10%不等。紐約的銷售稅率為8%,猶他州為6.75%左右,有些州的稅率更低,而且是累退的。
美國的關稅加上銷售稅仍低於中國的出口退稅額力度,因此在美國的“中國製造”價格低於中國就是很自然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政府的直接財政補貼,推動了中國的出口貿易以年均超過25%的高速增長,讓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外國人享受到“中國製造”的實惠,卻加重了中國政府的財政負擔。
由於出口退稅超出了中央財政的承受能力,1995年開始出現了欠退稅現象,2003年全國出口退稅欠款超出2000億元人民幣。為了減低出口退稅對中央財政的巨大壓力,政府也想降低出口退稅率或取消出口退稅,但退稅率的下調幅度甚或取消,受出口形勢的制約,過低的出口退稅率勢必對出口產生負面影響,出口額大幅度下降,進而擴大失業率,降低整個經濟增長。國家也曾經多次大幅度調整出口退稅率,但後來下調的退稅率又不得不上調,尤其在金融危機時期,政府不得不大幅提升出口退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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