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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引進者:若介紹副作用 論文就發不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27 13:07:54  


 
  多頭管理亂局

  目前有跡可查的最早銷售克倫特羅的公司,是浙江浙大陽光營養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浙大陽光”)。該公司的創辦者陳劍慧是一名浙江大學的畢業生。陳劍慧曾向媒體坦言,當初銷售克倫特羅曾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因為國家在推廣”。

  有知情者稱,當年浙大陽光生產的“瘦肉精”主要集中向湖南、湖北銷售推廣,這兩地的豬肉則大量銷往廣東。

  1998年春,上海農昊生物技術研究所楊再教授到廣州出差,其時正好發生了一起內地運往香港的豬肉引發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楊再調查得知,這批豬肉正是產自湖南。

  這是國內有據可查的第一宗“瘦肉精”中毒事件。此前,國外頻發的中毒事件令農業部對克倫特羅做出了禁令。

  但克倫特羅被禁用後,並未消失在養殖產業中,高利潤的誘惑令其一直存在至今。

  楊再教授介紹,“瘦肉精”目前已成為較成熟的地下產業,其流通渠道有二:一是流向具有特定藥物生產批文的正規藥廠,二是流向一些藥品中介公司,這類公司只要具備相應的證件和授權,就能夠購買到製作“瘦肉精”的原料。

  作為一種興奮劑,我國《反興奮劑條例》對克倫特羅的生產、銷售作出嚴格規定:生產企業只能向醫療機構、符合規定並被批准的藥品批發企業和其他同類生產企業供應產品。

  正規渠道被封死後,那些謀求非法使用“瘦肉精”的飼料、養殖企業只能將目光投向非法渠道。北京市飼料監察所一名技術人員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克倫特羅合成工藝並不複雜,一般的小型化工廠即可生產”。

  但目前法律對販賣“瘦肉精”的處罰多是罰款為主,直到2003年,浙江桐鄉人曹雪生因銷售違禁藥品,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其中就包括克倫特羅近3000公斤。

  楊再教授介紹,在一些違法商販手中,“瘦肉精”原粉被石灰粉稀釋後,換上簡單的包裝,規格為10g每包,每包含原粉1g,這些小包裝被轉給下一級經銷商,一般最後僅賣給熟悉的養殖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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