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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爾的公正與迷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2-26 11:25:22  


 
  三、 桑德爾的意志欠缺與價值迷失
 
  在該書第九章中,桑德爾在“愛國主義是一種美德嗎?”的小標題下,敘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得克薩斯州的拉雷多與墨西哥的華雷斯是兩個相鄰的小鎮,由格蘭德河隔開。一個出生於拉雷多的孩子有資格享有美國所有的社會和經濟利益,並且長大後,他有權利在美國的任何一個地方找工作。而出生在河對岸的孩子則對這些東西沒有任何權利,也沒有權利越過這條河。儘管這些並不是他們自己的行為的結果,可是兩個孩子僅僅由於出生地的緣故,而將會擁有完全不同的生活前景。
 
  然而,在已經全球化的現代文明社會裡,只要出生於華雷斯小鎮的墨西哥孩子,長大之後具備足夠健全的“自我規定的意志”,以及相應的生活能力和經濟實力,他是有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個人命運,甚至於自主選擇移民美國的。出生在得克薩斯州拉雷多小鎮的美國孩子,假如長大之後“缺乏自我規定的意志”,儘管他“有資格享有美國所有的社會和經濟利益”,也是有可能因為販毒、搶劫之類甘受奴役或者強制奴役的犯罪行為,而墮落為潛藏在墨西哥邊境的犯罪分子的。桑德爾在相關討論中的自欺欺人和自相矛盾,集中體現在這樣一段話中:
 
  “如果你相信愛國主義具有一個道德基礎,如果你相信我們對自己同胞們的幸福具有特殊的責任,那麼你就必須接受這第三種義務——那不能被歸納為一種同意的行為的團結或成員的義務。”
 
  既然愛國主義的道德基礎和特殊責任需要人們加以“相信”並且“必須接受”,當然意味著這種道德基礎和特殊責任,同樣能夠而且需要得到人們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桑德爾所謂“愛國主義具有一個道德基礎”,對於具備“自我規定的意志”的主體個人來說,其實就是意思自治、自由自主的契約同意和契約選擇;而不是“不能被歸納為一種同意的行為的團結或成員的義務”。在國籍可以選擇、歷史可以反思,甚至於連非洲裔黑人奧巴馬都可以當選為美國總統的現代文明社會裡,桑德爾“意圖挑戰契約論”的道德說教——“與歸屬感相伴而來的是責任。如果你不願意承擔任何將自己國家的故事帶入當今的責任,以及那種可能伴隨著這一故事而來的各種道德負擔,那麼,你就不可能真正為自己的國家及其歷史而感到驕傲”——就顯得異常地虛偽矯情和空洞貧乏。
 
  在敘述和闡釋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南部聯軍指揮官羅伯特•李的故事時,桑德爾進一步暴露了他自己的意志欠缺、邏輯混亂、自相矛盾、自欺欺人。李在南北戰爭爆發之前,是北方聯邦軍隊的士官。他既反對南方各州脫離聯邦政府,也反對南方各州繼續維持蓄奴制度。但是,當林肯總統任命李統率北方軍隊與南方作戰時,李卻選擇了站在敵對一方。他在寫給兒子們的家信中表示說:
 
  “儘管我對聯邦無限忠誠,可是我還是不能下定主意舉起我的雙手來攻打我的親戚、我的孩子、我的家鄉……如果聯邦解散了,政府瓦解了,我會回到我的本州,分享我的人民的痛苦。只有在需要保護家鄉的時候,我才會拔出我的利劍。”
 
  對於具備“自我規定的意志”的主體個人來說,依照以人為本、自我健全、意思自治、自由自主的平等契約和平等法律的程序正義,國家利益是應該服從和服務於更加切實的個人利益、家庭利益、企業利益、地區利益的,而不是反過來凌駕於個人利益、家庭利益、企業利益、地區利益,以及更加具有普遍價值和普遍權威的平等契約和平等法律的程序正義之上的。借用李將軍的邏輯,美國的聯邦可以解散,政府可以瓦解,他安身立命的“我的親戚、我的孩子、我的家鄉”,卻是不可以重新選擇的。進一步說,即使家鄉被征服淪陷,只要擁有足夠多的像李將軍這樣具備“自我規定的意志”的主體個人,美國社會依然可以通過平等契約和平等法律的重新修改和補充完善,來進行恢復重建。南北戰爭結束之後,美國的南北雙方就是這樣以平等合作的態度進行恢復重建的。不文明的蓄奴制度,也是因此逐步走上取消化解的文明軌道的。
 
  桑德爾一方面表示“我們很難為李的選擇進行辯護”;與此同時又自相矛盾地表示說,“不敬佩那種使他陷入兩難境地的忠誠同樣很難。……要具有性格,就是要接受自己的(有時候是相衝突的)各種束縛而生活”;充分證明他所理解的“性格”,並不是具備“自我規定的意志”的主體性格;而是因為嚴重欠缺“自我規定的意志”而甘心依附於所謂“愛國主義”的“團結的義務”的非主體性格。正是基於這種嚴重欠缺“自我規定的意志”的非主體性格,桑德爾接下來另有這樣的表白:
 
  “你可能會不喜歡或不相信這樣一種觀念——我們受制於各種未經自己選擇的道德紐帶的束縛。這種不喜歡可能會導致你反對愛國主義、團結、集體責任等主張,或者將這些主張重新改造為源自於某種形式的同意。”
 
按照桑德爾所承認的思維邏輯,既然“愛國主義、團結、集體責任”之類的“道德紐帶”,可以“重新改造為源自於某種形式的同意”;那麼,依附屈從於自己“不喜歡或不相信”的所謂“道德紐帶”的人,就只能是因為“缺乏自我規定的意志”而甘受奴役的不健全人或者未成年人。對於已經具備“自我規定的意志”的主體個人來說,他作為人類共同體的普遍一員,儘管有許多既定契約和既定法律,不是由他自己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制訂和簽署的,卻是可以而且必須由他來加以選擇、追認、承擔、完善的。
 
  舉一個最為極端也最為經典的例證,耶穌基督以犧牲自己的肉體生命為代價替人類共同體承擔罪責,從而在上帝與人類之間締結了新一輪的寬恕一切人類罪惡的福音契約;也就是基督教所信仰的“新約”《聖經》。這種福音契約的現代價值,並不在於甲乙雙方在實體正義方面的完全平等;而在於雙方契約一旦成立,即使至高無上的宗教上帝,也要像人類共同體中的每一位個人一樣,在平等契約的程序正義的層面上共同遵守契約規定。在基督教的神聖教義和屬靈價值,都已經採取平等契約的程序正義加以固化規定、量化細分的情況下;人類共同體中任何性質的既定契約、既定法律,以及未成文的約定俗成的“愛國主義、團結、集體責任”之類的“道德紐帶”,當然可以依據主體個人意思自治、自由自主的主體意願,依照甲乙平等的契約規則和人人平等的法律程序,重新加以選擇、追認、承擔、完善。這種選擇、追認、承擔、完善,並不是顛覆否定既定的平等契約和平等法律,而是依據此時此地此情此景中的現實需要,進一步拓寬豐富平等契約和平等法律的具體細則,以便最大限度地接近於永遠無法完美實現的包括“自我規定的意志”在內的實體正義和實體價值。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道德,其實就是人類共同體依據甲乙平等的契約規則和人人平等的法律程序,盡可能地固化規定和量化細分的現代文明的價值體系和制度框架。在這種能夠固化規定和量化細分的價值體系和制度框架之外,是不存在凌駕於甲乙平等的契約規則和人人平等的法律程序之上的另外一種道德體系和道德法庭的。
 
  實事求是地說,無論多麼文明先進的現代社會,都不可能充分保證每一位個人十全十美地成功擁有以人為本、自我健全、意思自治、自由自主的“自我規定的意志”。但是,作為在哈佛大學專門講授政治哲學方面的公共課程的一名教授,桑德爾是無論如何不應當嚴重欠缺這種作為現代文明社會中優先於所有實體價值的第一位價值,以及現代政治哲學邏輯起點的“自我規定的意志”的。《公正》一書中隨處可見的自相矛盾、自欺欺人、游移不定、空洞貧乏的邏輯混亂和價值迷失,正是桑德爾嚴重欠缺“自我規定的意志”的直接後果。

  (作者:張耀傑  來源:南方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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