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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
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近日,宜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叔叔狀告4名侄孫侵吞個人財產的案件。
據了解,老人無兒無女,省吃儉用,存下了一筆錢,埋在自己房屋的地下。後房屋倒塌,老人到侄孫家暫住,這筆錢就被侄孫們挖出存到銀行,老人並不知情。自己畢生積蓄無故被侵吞,老人要求侄孫返還,遭拒,遂將他們4人一並告上法庭。
舊屋倒塌地下存款不翼而飛
原告老周今年78歲,是一名殘疾複退軍人,也是“五保”戶,家住宜州區德勝鎮橄欖村,每月有1000多元的國家補貼。老人無兒無女,幾十年來勤儉節約,積蓄了不少資金,但這些錢他沒有存入銀行,而是放在一個瓷壇裡,埋於家中地下。
2017年7月的一天,老周住的泥瓦房年久失修,突然倒塌,於是他就到侄子周某力家暫住。過了幾天,他回到老屋處,卻發現埋在地下的瓷壇及壇內的現金都不見了。
他的侄孫周某貴稱,由於瓷壇內的錢破損嚴重,他和周某整等幾人在現場清點後,就將錢拿去銀行存了,並存入周某貴的戶頭,共有14萬元。
幾名被告稱,當時他們存錢時有告知過原告,並已經征得他的同意。但老周則否認同意侄孫們拿錢去存入銀行,並存入周某貴的戶頭。老周在侄孫家住了6個月後,決定搬出去自己住。
侄孫稱老人知曉存款 多年來長期照顧叔叔
被告周某貴稱,叔叔房子倒塌的時候來他家住,當時曾對他們說,以後誰養他,就由誰處理他的田地、房屋和財產。當時4名被告均在場,但這只是他們口頭的遺贈扶養協議,沒有書面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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