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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定義重疾險“滿月”記
http://www.CRNTT.com   2021-03-03 11:32:25


  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據證券時報報道,重疾險進入新定義時代已經“滿月”。

  根據銀保監會通知,自今年2月1日起,各保險公司只能銷售基於《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開發的成人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以下簡稱:2020版定義重疾險)。

  和原有產品相比,各險企的新產品都有不同程度的變化,實施分級賠付,保障責任適度提升,整體來看,大公司的產品價格較過去略有下降,而中小公司則在償付能力等因素影響下,很難再有降價空間。不過,業內人士指出,由於保障責任的不同,不宜將產品價格進行直接對比,消費者選購重疾險還需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

  新品漸次亮相

  形態變化不大

  2月1日以來,大型險企率先推出2020版定義重疾險新品,隨後,中小險企也陸續推出了相關產品,但目前關注度較高的是大型險企的產品。“受產品開發備案和銷售節奏等因素影響,我們還沒大面積推廣新產品。”一家中小壽險公司精算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他還表示,2月1日以後險企只能銷售2020版定義重疾險,因此,到目前為止各壽險公司理應都已推出了新產品,否則就會面臨產品“斷檔”的情況。不過,有的險企可能還在醞釀新一代拳頭產品,再結合銷售節奏進行大力推廣。

  據明亞保險經紀研究發展部負責人衛江山介紹,目前其代理的2020版定義重疾險產品已經有30餘款,整體來看,最重要的變化是監管規定的體現,水滴公司總精算師滕輝也表示,新定義重疾險產品形態變化不大,主要體現在重疾定義帶來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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