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1日電/《人民日報》今天刊登評論員文章說,今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的關鍵年,節能減排工作正緊鑼密鼓地在全國展開。
文章說,搞好節能減排工作,需要各地區、各部門深刻認識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來。各地區、各部門所處的具體情況不完全一樣,但對節能減排的認識絲毫不能降低,工作絲毫不能放鬆。
節能減排,是中央站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全國人民根本利益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當前我國正面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口增長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突出矛盾。為此“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到2010年萬元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10%的目標,但在規劃執行的第一年,全國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目標,今年第一季度更出現了部分高耗能行業增長過快的情形。如果不加快調整結構,遏制住這種趨勢,轉變消耗高、污染重的粗放型發展模式,不僅將使經濟增長付出資源、環境的過大代價,而且有可能導致資源支撐不住,環境容納不下,社會承受不起,經濟發展難以為繼的後果。
文章指出,節能減排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基本要求。我們必須摒棄那種只看眼前、不顧長遠的片面想法,深化對節能減排的認識。盲目上馬高耗能高污染項目,一時一地的GDP或許增加了,但污染嚴重會使更多群眾的健康受到損害,投資環境也會惡化,更會影響今後的發展。事實上,在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集中的地方,受益的往往只是一小部分企業和個人,污染的苦果卻要更多人來承受,最後還可能由政府來為治汙等善後事宜“埋單”。經濟建設需要資源能源,開發資源能源本身沒什麼錯,但是要切實轉變增長方式,合理開發資源能源,提高資源能源使用效率,注意保護環境,同時遵守國家產業政策,避免貪吃一時“資源飯”,欠下千年“子孫債”。
節能減排,我們沒有退路。各地區、各部門和廣大企業,都要把節能減排當作大事來抓,做節能減排的積極實踐者、推動者。不能猶疑彷徨,不能抱僥倖心理。那種“闖”國家政策的“紅燈”的做法,遲早會被追究處罰。為了防止在節能減排過程中弄虛作假,確保節能減排任務順利推進,國家必會不斷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強化監督管理,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文章表示,節能減排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不論遇到什麼樣的困難都不能改變,即使有陣痛也要不折不扣地去做。全國上下都要切實行動起來,下大力氣,下真功夫,確保節能減排目標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