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謝易宏今天指出,台灣近年企業弊案可說是一場浩劫,從2000年至今年,近8年共有逾3百個自然人次涉案,被起訴的金額更高達2767億元(新台幣,下同),弊案問題根本可能是沈痾已深的“政商分際”不明。
據中央社報道,台北大學城仲模教授學術講座今天舉辦“2007年金融法制學術研討會”,謝易宏以“是誰讓投機一再得逞,企業與金融法制的共業”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近年來台灣企業弊案中的投機者究竟對社會造成多大影響?謝易宏整理資料認為可說是一場“弊案浩劫”。
謝易宏表示,自2000年至今,企業犯罪涉案的法人計有92家,涉案的自然人更有367人次,而起訴的金額高達2767億元;其中在今年涉案的自然人達到97人次,起訴的金額竟然是1146億元。
謝易宏指出,其實台“法務部”很早就針對重大經濟犯罪被告設有防止潛逃作業規範,但力霸案王又曾涉嫌掏空700億元、東帝士陳由豪掏空600餘億元、中興銀行王玉雲掏空300餘億元,但這些人都可以在海外另起爐灶,逍遙過日,但債權人只能有滿腹辛酸。
要如何避免及改革,謝易宏認為,台灣重大企業經濟犯罪問題多,未能符合人民感受的主要癥結,是沈痾已深的“政商分際”,總在杯觥交錯,心領神會的眼波交流之間,企業監理卻好比商品一般的被計量且半公開的販售。
謝易宏直言,當投機的企業家發現經營與“衙門”的“利害與共”遠比“遵循法令”更可以降低經營風險時,當然就會影響企業的“健康”。
他認為,近8年台灣的重大企業經濟犯罪起訴金額驚人,要能夠讓人民對政府有信心,最好的處理就是將投機者押回或追回犯罪金額。
但台灣目前尚無以公資源打擊弊案的整合機制,謝易宏建議應打破目前各部會的地盤心態,提升主導層級至行政院長,由“行政院”院會直接組成臨時性任務編組,提高投機者的違法成本,才能降低違法誘因或有較高的可能性把違法者及錢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