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隨著“走出去”的公民和企業分布越來越廣泛,領事保護遇到的問題越來越複雜,領事保護的經費籌措和成本支付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尼泊爾8.1級超強地震後,中國飛機第一個到尼泊爾接回中國遊客。26日晚8時20分許,親歷地震的115名乘客安全歸國。近5年來,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與各駐外使領館處理各類領事保護與協助案件數量年均3.5萬-4萬起,境外中國公民和企業面臨的安全形勢十分嚴峻。
新京報報道,此次,中國政府在公民撤離中表現出一個國家面對突發事件時對於國民的擔當。但面對日益複雜的國際形勢和迅速增長的出國人數,在領事保護方面,中國還可以做些什麼?
中國目前的領事保護工作整體上主要仍以政府為主,而在發達國家主要採取的是政府、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共同參與、互相配合、相互補充的多元模式和格局。我們的傳統模式具有“集中力量辦大事”優勢,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匯聚較大的資源參與海外公民和機構的保護,但隨著“走出去”的公民和企業分布越來越廣泛,領事保護遇到的問題越來越複雜,領事保護的經費籌措和成本支付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在2014年的利比亞撤僑過程中,有關部門改變了政府大包大攬的做法,進行了改進的嘗試,積累了新的經驗。如何進一步規範政府、企業和公民個人的責權義務關係,探索合理有效的成本轉移支付制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成本轉移支付制度有待探索。
此外,領事保護工作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在目前的領事保護工作機制中,雖然建立了“五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但在很大程度上還是依賴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的協調作用,地方、企業的主觀能動性和責任感調動仍不夠充分,存在“小馬拉大車”的問題。一些國家在海外領事保護十分重視發揮非政府組織和商業性安保機構的作用,而如何結合中國的國情和實際情況,探索借鑒相關經驗,仍然是一個新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