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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治療的孩子 |
又是慘烈的校車事故,又是幼兒的群死群傷,又是極端的超載(核載9人、實載64人,超載超過600%),雖然這一切依然那麼讓人觸目驚心、痛心疾首,然而它又是那麼令人黯然失語、倍感無奈。
上個月,公安部專門召開緊急調度會,明確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強調“堅決落實7座以上客車逢車必查措施,對超員載客的要一律卸客轉運,決不允許超載超速”。可是,在甘肅正寧,超載600%的校車還是上路了,超載沒有被制止,特大交通事故又如何能遏制?
去年7月1日,我國首部強制性國家標準 《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正式實施。依據該《條件》,“校車必須每座配備安全帶、安裝汽車黑匣子,校車至少應設兩個應急出口……”校車國家標準已經實施一年多了,而且是必須遵守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但是,為什麼如甘肅正寧縣榆林子鎮幼兒園這樣明顯不達標、弱不禁風的校車,仍然還在使用?一個不能、不打算嚴格兌現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還能稱之為強制標準嗎?還有必要制定嗎?
誠然,符合上述國家標準的校車價格不菲,是需要強有力的經費投入作保障的。可問題是,以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政府財政收入水平,我們當真沒有能力為孩子們配備安全合格的校車嗎?別忘了,前段時間已經有專家鼓吹什麼 “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財政收入10萬億元人民幣,能多留一點給教育嗎?
其實,早在1993年,“教育經費占GDP4%”就被寫進了當時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並希望在上世紀末完成。遺憾的是,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中央政府的工作報告以及之前頒行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法仍然是“要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GDP比例,到2012年達到4%”。相反,我們看到的是,統計顯示,我國每年有2萬多名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傷殘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