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事態的發展,綿陽“拆校門”幕後的糾葛被不斷曝光,綿陽市政府的處境越來越尷尬:香港政府已明確表示:決定向綿陽索回200萬港幣的援建費,將其回撥到特區政府設立的四川重建基金;綿陽市政府不一定心疼這筆錢,但面子上太難看。5月23日,綿陽市投資促進局有關官員對媒體說紫荊民族中學是萬達公司“擅自拆除”的,綿陽方面已經通報萬達集團,作出嚴厲的批評,萬達也作了深刻的檢討,而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對萬達綿陽公司的處罰措施。如果這一責難屬實,綿陽方面對香港方面、對輿論都可以大體交代過去了。
但是萬達方面似乎並不想給綿陽方面留面子。昨天,多家媒體報道,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回應綿陽方面的責難:“當地主動引進萬達廣場,一直承諾沒有問題,等我們摘了牌(拿到土地),拆遷出了問題。一個基本的常理,現在哪個企業會做拆遷?國土部門規定,必須是淨地掛牌,沒有達到相關標準就進行土地出讓已屬違規。”
誰是真話誰是假話,局外人一時難以斷定;但是,在利益驅動下,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結成同盟,喊著“超常規發展”的口號,將法律、法規、應有的程序都一並“超越”過去,“先上車後買票”,在各地一直來都是普遍現象,綿陽能夠例外?而現在發生糾紛了,利益面臨不保,於是你說我不合法,我指責你違規都開始拿法律規定說事了;這是為了回應輿論,在利益不保時退而求其次,保面子,保形象呢,還是經此教訓,真的確立起了法治意識、法律意識?很想知道,這時候,他們會不會反躬自問:要是我一開始就這麼講法律,守程序,何至於“破雨傘裡戳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