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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零時,在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收費室空無一人,車輛暢行無阻。 |
從1986年算起,黃河公路大橋已經有26年的收費歷史。有關部門披露說,1996年當初貸款1.78億的橋梁就已經還完了貸款,之後都屬於超期收費,多收費了十幾億之多。這個消息公布出來後,公眾們自然關心的是,超期收費的錢到哪兒去了?
我們很自然地提出第一個問題,1996年已經還清貸款,2000年又改為經營性收費公路,這就有跟進的問題。在1996年還清貸款到2000年改為經營性收費公路期間,這四年的收入去了哪裡,是不是應該向公眾公布?1996年之後,公路的經營主體並沒有改變,但實際上已經不再是借貸修路、收費還錢,之後是純粹的經營性收費,但在沒有企業作為主體經營的情況下,這部分費用有沒有被監管,這是跟進性問題。
第二,2000年這條橋梁改為經營性收費公路,實際上是歸屬了中原高速公路公司,這是一家上市的股份公司。2000年以後的這12年期間,橋梁的收費很容易找到各種各樣的數據支撐,因為上市公司要披露財報,也包括收費項目本身的損益情況。但問題在於,2000年時,中原高速公路公司是用怎樣的價格取得了這條公路的收費權,它向誰支付了購買成本,這部分收入是不是也應該向公眾公布?畢竟從一個政府貸款項目轉向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經營權的轉移要產生相當大的利益,這個利益到底哪些人經手,能不能公布清楚,這是第二個跟進的問題。
第三,2012年宣布橋梁公路取消收費,不是中原高速公路公司而是河南省交通廳,而且河南省交通廳還對外公布了,取消收費後,300名相關從業人員的安置也已經解決。為什麼是河南省交通廳來出面宣布解決了300名工作人員的安置問題?這300名工作人員並不是河南省交通廳的工作人員,嚴格地說是中原高速公路公司的工作人員,他們的安置應該由中原公司解決,為什麼是由河南省交通廳來代為宣布?這個代為宣布,本身說明了至少在目前,中原高速公司和河南省交通廳之間還有一些賬目沒有結清,就像河南省交通廳正在研究如何完成對中原高速公司項目的資產收購問題。這又是一次資產收購,同樣涉及了一大筆錢,這筆錢的去向也是我們要關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