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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敢喝鉈超標2.5倍的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09 11:22:56  


受水污染影響,賀江流域的漁民養殖魚苗陸續死亡,一名漁民正無奈地打撈死魚。
  據廣東省環保廳環監局負責人介紹,兩日來,賀江水污染開始減輕,鉈超標0.4~2.5倍。他表示在日本,這樣的水是可以喝的,“我國地表水鉈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比日本嚴20倍。” 

  頗含情緒的話語背後,其實隱含多層意思除了抱怨中國水標準過於苛刻外,還意指中國人過於矯情,甚至暗含賀江水污染事件是媒體誇大的。似乎著力向公眾表明:江水雖然被污染,但喝無妨,於身體無恙。

  日本人果真敢喝鉈超標2.5倍的水嗎?筆者認真查證多篇“中日飲用水水質標準(規範)的對比”文章後發現:在日本,在金屬元素檢測方面,中國監測了鋇、鈹、銀、鉈,而日本沒有監測這四項。既然沒有納入檢測項目,何來日本人都敢喝鉈超標2.5倍的水?

  其實,鉈未被納入檢測項目,是因為沒有必要。因為在日本,污染飲用水是日本刑法規定的犯罪類型之一,日本刑法第十五章規定了關於飲用水的犯罪行為,污染飲用水或者混入毒物的行為,都屬於犯罪。如污染自來水和水源的行為,屬於“污染水道罪”,可以判處6個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不難發現:污染水源,屬於性質惡劣的刑事犯罪,自然少有企業敢以身試法。排污企業向水源、水體排放鎘、鉈等重金屬污染物,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在水源體檢測標準中添加檢測鉈一項,對日本而言可能認為是畫蛇添足。

  回想這次賀江水污染事件,污染源基本確定為上游沿岸上百家冶煉、選礦企業。多年來,政府雖然已多次對這些污染企業整治,但屢禁不止。試想,假如我國也像日本那樣,也規定“污染水道罪”,並嚴刑峻法,類似企業也沒有膽量肆無忌憚地排污,那又何來鉈超標呢?

  廣東官方拋出“日本人敢喝鉈超標2.5倍的水”怪論,其背後的潛台詞無非是:面對賀江重金屬污染事件,公眾不要恐慌,媒體不要炒作;而最終目的,一是維護其部門形象;二是為自己的監管失職卸責。(時間:7月9日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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