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關報道來看,江西這起病死豬事件多個環節涉及腐敗。
例如,病死豬竟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一屠宰場老板明確表示,把公安搞定就什麼事也沒有了。種種跡象顯示,專殺病死豬的屠宰場之所以有的開了五六年,有的長達數十年,背後肯定有保護傘。調查這起病死豬事件,理應與反腐同行。進而言之,今後調查任何重大公共事件,凡是有跡象顯示存在腐敗可能的,反腐部門都應及時跟進。
此外,還要反思監管體制。比如,當前豬肉監管的“九龍治水”狀況還不同程度存在。再比如,構成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罪,其中一個條件是涉案金額達5萬元,有人指出,“一頭病死豬才兩三百元,要達到5萬元的案值,得多少病死豬?!”(來源:河南商報 作者:馮海寧 本文略有删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