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黑龍江牡丹江市一服裝店因老板在店內睡覺時沒戴口罩被貼黃牌警告,引發關注;此前一天,大慶市肇州縣一奶茶店因為服務員“請掃碼”說晚了被勒令關門一天,同樣引發熱議。兩起“刁難式”執法,看似是從嚴執行防疫要求,背後都是權力任性的表現。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優化防控二十條已經發布,各地正在加大“一刀切”、層層加碼問題的整治力度,對“刁難式”執法從嚴查處。
據報道,11月10日,大慶市肇州縣一家奶茶店服務員因為對市監局工作人員先說“歡迎光臨”後說“掃一下碼”,就被對方批評“說晚了”、“第一句就應該說掃碼”,進而認定該店沒有嚴格執行掃碼、驗碼規定,責令當天停業。11月11日,牡丹江市市場監管人員進服裝店檢查時,店內并無顧客,店主在裡間休息。店主起床後,對方稱其未戴口罩,直接給店鋪貼上黃牌警告,給予警告的原因是“疫情防控措施不規範”。
睡覺時不戴口罩、看見客人進門沒先說掃碼,在常人眼裡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怎麼在執法人員眼裡就違反了防疫規定?哪條規定在店裡午休時也要戴口罩?在客人進門時不能先說“歡迎光臨”?“掃一下碼”早一句說還是晚一句說會影響到掃碼結果?店裡無人時,睡覺不戴口罩會對顧客產生影響?
防控疫情,需要執法人員從嚴監管,及時發現防疫漏洞并予以糾正,對違反防疫規定的,也應該依法查處。反觀這兩起案例中的執法人員,完全根據自己的想法行事,不聽解釋,不作勸導,上來就是警告、停業;執法過程中語氣蠻橫,甚至沒有穿戴制服,如此執法未免過於簡單粗暴。表面上看,是執法“嚴明”,細究起來,完全是吹毛求疵,甚至有釣魚執法之嫌,是對執法權的濫用。
在疫情大背景下,小微企業的生存困境有目共睹。基層執法人員與小微商戶的切身利益,原本息息相關。即便商家防控有不到位的地方,執法人員也應該善意提醒,共同築牢防控防綫;張口就是停業、警告,完全沒有考慮過對商家生計的影響。“刁難式”執法的危害更在於,既影響執法行為本身的嚴肅性,也容易割裂基層執法者與群衆之間的關系。
受到輿論關注後,11日晚間,肇州縣政府部門認為市監局相關人員以檢查為名濫用職權,對三人作出處分;11月12日下午,牡丹江市市場監管人員已將黃牌摘走,并向店主道歉。服裝店店主表示,事情已經得到圓滿解決,“現在是特殊時期,肯定會極力配合任何部門的工作”。商家的配合,是對執法部門的支持與信任;商家的態度,值得更多執法人員反思:執法是為了疫情防控大局,也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別讓防控成了權力濫用的擋箭牌。(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