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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回應海上漏油事件 稱洩漏範圍僅200平米 |
媒體引述相關人士的話稱,中海油渤海灣漏油事故已基本處理完畢,洩漏範圍只涉及200平方米左右;而這與此前媒體報道的“長3公里、寬二三十米的溢油帶”顯然差距甚大。具體的溢油數量、污染影響究竟怎樣,由於沒有一個權威說法,公眾自然不得而知。不僅公眾不知道,就連事故發生地的沿海各級政府部門,同樣也是毫不知情。仿佛海上漏油只是中海油的公司內部事務,根本與外界公共利益無關,既無須向社會披露信息,更遑論賠償事宜。
當然,中海油這樣處理漏油事故,也許只是出於一種習慣。因為對中海油來說,出現漏油事故不予披露,從來就是一個霸道的企業慣例。這些年來,中海油屢次發生海上漏油事故,卻幾乎沒有過完整的公開說明:發生沒發生不知道,處理沒處理不知道,有主事故成了無因污染,受害者也只能自認倒黴。令人不解的是,難道發生在陸地上的污染是污染,發生在海上的污染就不是污染,不僅無須問責與賠償,甚至連公開信息都免了?
就拿這次的渤海灣漏油事故來說,因為渤海灣是內海,自淨能力本身就弱,加之渤海周圍人口稠密,水產品產量很高,一旦人食用被原油污染的水產品,肯定會對身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中海油瞞報漏油事故,所可能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作為國有大型企業,豈能如此無視公眾健康,拋棄起碼的社會責任和商業良知?一家被曝人均年薪38萬元的央企,究竟將公眾的知情權、健康權和企業的環保責任、社會責任,擺放在了怎樣的位置?
曾有報道說,“央企負面新聞層出不窮,花高價錢維護形象”,可是,央企在國人心中的形象絕不是高價公關出來,而只能是從每一件事上認真做出來的。涉及環境生態的公共事件,肇事企業第一時間公布信息,並與社會輿論保持溝通消除公眾疑慮,不是什麼道德高要求,而只是法律責任底線。身為央企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反而在事故被曝光後,以集體沉默的鴕鳥策略和網上删帖的粗暴公關,來應付公眾的焦慮和困惑,焉能不失信於民、失譽於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