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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少殺慎殺”變成寬宥一切罪惡的佛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9 16:08:18  


  震驚全國的雲南李昌奎奸殺少女摔死男童案又有新說法,雲南省高院副院長趙建生表示:“我在想,家屬是不是非要用殺人來治療創傷?網絡上一片喊殺聲是否是一種進步的意識?”趙建生說:“你殺了他,他的家人又來殺你,冤冤相報何時了?!”目前整個社會還是有根深蒂固的“殺人償命”、“同態復仇”意識,而我們的司法理念要求少殺、慎殺。法律不僅要懲罰一個人,也要挽救一個人。殺了他兩家就要世代結仇,留著他還可以來給這家人贖罪。(雲南網7月7日)

  說實話,當初媒體曝出雲南高院改判李昌奎死緩消息的時候,我還以為,雲南高院一定有著極強的能夠說服公眾的理由,只不過在判決書上沒有說清楚罷了(或者是受害人以及媒體為了突出改判的衝擊力而有意掩蓋掉了);我還以為,是雲南高院的個別法官有徇私枉法的可能;我更以為,雲南高院的解釋將令公眾的所有疑團和怒火全都冰釋(譬如二審不符合程序,將處理個別枉法的法官,等等)。

  但怎麼也沒想到,趙建生副院長竟然說出了那麼一大堆“二審改判死緩正確合法”的理由。在這些理由中,有一些深奧的法律術語我們固然鬧不明白,如“同態復仇”“概念法學”“大陸法系國家”“歐美法系”等等,對於他所引用的法學家貝卡利亞的“刑罰的威懾力不在於其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這句名言我們更是一頭霧水,但對他所強調的“你殺了他,他的家人又來殺你,冤冤相報何時了?!”以及“殺了他兩家就要世代結仇,留著他還可以來給這家人贖罪”等等的說法我們卻是非常熟悉的,因為,與這些話相類似的還有很多,譬如“慈悲為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孽海無邊回頭是岸”等等;而且我們還知道,這些大都屬於佛家用語,佛家是決不會強調“殺人償命”的,佛家的本意,是要通過佛法說教,寬宥一切罪惡。趙建生的所謂“法律不僅要懲罰一個人,也要挽救一個人”,與佛家的“佛度有罪人”可謂殊途同歸呢。我們不妨稱之為趙建生的(或者雲南高院)“佛家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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