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種心態,錢袋子難管。就說說這些負責“分錢”的部門吧,財政部也好,國家發改委也好,他們不先公布也有自己的苦衷,畢竟管家難當!要以身作則降低三公費用,至少要與中央部分部委機構的平均費用相當,不然其他部門會不服氣,憑什麼你管錢就給自己的部門大紅包啊?但這個度不好把握,其他部門沒有公布之前,誰也不知道對方真實的數據如何,情況有點類似於經濟學裡的經典博弈場景。只是這種場景發生在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機構身上,難免有些失體面的尷尬。
也許我們過於消極地看待公權力在面對公民權利時的表現,也過於陰暗地評價公權力內部的關係協調方式了,但如果公權力自身能多一些透明度,對公民的訴求能多一些耐心和平等,也許就不會在很多領域引發如此大規模的信任危機了。
事實上,“三公”費用公開雖是一塊公民社會的試金石,但絕不僅僅只是滿足公民知情權那麼簡單。前不久個稅修正案將免稅扣除額調高了500元,6000萬人從此不用繳納個稅,預示著中國社會減稅時代的到來,也預示著中國社會創造的GDP大盤子裡,企業和個人將獲得越來越多的份額,政府此前過度膨脹的分成比例將受到限制。
舉例來說,僅個稅一項,國家財政收入就將相應減少1600億,從短期來看,政府部門的各種政府消費和開支也將勢必需要相應壓縮,“三公費用”僅僅是其中一項。公開三公費用是大勢所趨,也是中央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緩解民眾不滿情緒的一種政治智慧。
但從長期來看,“還富於民”是重新激發中國經濟活力的一劑良藥,企業和個人的負擔減輕了,民間投資與民間消費才會得到進一步釋放。
換句話說,政府能獲得的蛋糕,比例雖在縮小,絕對量卻在不斷擴張,何樂而不為?(時間:7月8日 來源:經濟觀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