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蔬菜催熟”並不是近來才出現的新生事物,關於“香蕉打針催熟”的說法,至少已經流傳了10多年,這麼長的時間,難道還不足以讓有關方面做好調查研究、訂立法規、安排監管的工作麼?
可是在“催熟蔬菜”的問題上,一方面,根據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規定,最常用的催熟劑、植物激素乙烯利可以限量用於番茄、熱帶及亞熱帶水果、棉籽三類食物;但另一方面,根據該國家標準,諸多果蔬卻又是游離於檢測之外的。更重要的是,即使國家標準規定了乙烯利在番茄(西紅柿)中的最大殘留限量不能超過2mg/kg,但監管部門對包括西紅柿在內的果蔬監測,卻只測農藥殘留根本不測各種催熟劑含量。
很多時候,我們並不是缺乏規定,而是缺乏對規定的執行。規定的制定往往不是什麼難事,但規定的執行卻要具體到每一個人,需要巨大的人力和財力的投入,需要工作人員天長日久的重複性勞動。正如上文所言,並不缺乏有關催熟劑的規定,但卻缺乏具體的檢測措施。當前對蔬菜的檢測,僅僅是停留在殘留農藥的檢測。這叫消費者如何放心,菜籃子安全如何保證?
客觀地說,在食品安全領域,沒有哪個國家和地區是一點問題不出、一點隱患沒有的,但是,這不是監管不到位的借口。相反,我們不難看到,在一些監管成熟的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領域出了問題、有了隱患之後,監管機構被問責總是非常到位的,有關方面知恥而後勇的亡羊補牢之策也總是非常迅速的。顯然,對於“蔬菜催熟”,我國沒有理由再長期“無標可循”、“無人檢測”。(時間:7月20日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