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回國這件事,並不像有些媒體誤解的好像他情願回去坐牢,他那樣的性格是會掙扎到最後一步的。”自2000年就開始接觸並跟蹤採訪賴昌星的丁果告訴《國際先驅導報》,他並不認為賴昌星會有所謂葉落歸根的想法,保住性命是他第一想要的。
靠“鬥地主”混日子
賴本人目前的住處位於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在大溫哥華地區屬於中等偏上的條件,但據賴昌星對當地華文傳媒稱,房屋系租住。
除了當初與他一同逃亡的前妻在2005與賴結束婚姻,賴當初逃亡時,還帶了情婦蔡玲玲和兒子賴文東,但這二人並未被捲入案件中,由於獲得合法居留身份,二人離開賴移居卡爾加裡。如今的賴昌星顯得有些“孤家寡人”。
據去過其家中人士透露,“孤家寡人”的他如今自己做飯,他本人聲稱愛吃紅薯稀飯和鹹魚,並在朋友家花園種了些蔬菜。據他對黃運榮講,他與外人接觸不多,甚至連同鄉、熟人來溫哥華,他也避而不見。因為不懂英文,他經常上中國內地網站,尤其關心和自己有關的報道。他也常常玩一些棋牌類連線遊戲,最喜歡的是“鬥地主”。有意思的是,他買了一台頂級配置的蘋果電腦,卻用來在線聊天、看網頁、鬥地主。去年曾冒出個專為賴昌星辯解的“賴昌星博客”,在當地轟動一時,但他很快出面澄清系有人冒充,事實上他連打字都打不利索。
最不願意談“錢”
丁果發現,賴最不願意回答的問題都跟“錢”有關。“收入是多少,律師費用是多少,這個他都不講。就是原來他那些錢到底怎麼回事,都不講。”丁果說。
在今年2月的一次會面中,賴昌星曾告訴丁果,“現在很窮,是零,不,是零下。”但是現實中的賴昌星並沒有給丁果留下生活拮據的印象,“他只是有時候對媒體會這麼講,可能想博得加拿大輿論的同情。”
雖然一直聲稱要投身房地產業求職,但他本人在當地的房產投資紀錄可謂乏善可陳:最初購買的溫西豪宅因周轉不靈匆匆出手,賠了幾十萬加幣,而同期溫哥華房價漲了幾乎三成;後來在本拿比麗晶廣場所購置的公寓,因前妻曾明娜和他離婚,目前已劃在曾的名下。
賴昌星口中經常會談到“朋友”二字,據丁果觀察,賴喜歡在華人堆裡混。他在今年年初獲得加拿大政府的工作許可,並在4月聲稱獲得了“房地產公司顧問”工作。但當地房地產公司通常編制精簡,賴昌星又沒有考取房地產經紀執照,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給的“人情工”。據當地人士傳言,賴在溫哥華曾受黑社會福建籍女老大、人稱“大家姐”的曾彤施幫助,曾彤施甚至曾冒充曾明娜,幫助賴昌星欺騙警方。曾彤施後來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殺,對賴昌星打擊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