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客觀地看待外匯局的解答,外匯局並沒有明確否定外匯儲備不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沈國兵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
從經濟層面來講,沈國兵強調,出口創匯不是人民銀行發行人民幣可以解決的,每一筆外匯儲備都與外貿加工企業職工的辛勤勞動有關,都是他們創造的。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601988)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的採訪時也表示,外匯儲備是中國經濟增長成果的結晶和固化,是經濟增長成果中未被國內公眾分享到的那一部分。“因此說,外匯儲備是社會公眾的公共財富,說它是人民的血汗錢也並不為過。”
從制度層面來看,沈國兵指出,外匯局所謂“這些交易都是出于等價和自願的原則”這種說法,如果僅僅是指新外匯管理條例(施行非強制結售匯制度,2008年8月5日頒布)實施以後所形成的外匯儲備,它是成立的,然而中國巨額的外匯儲備是個存量。在新條例頒布之前,我國施行的是強制結售匯制度,而當時累積的外匯儲備已達到1.8萬億美元。
所謂強制結售匯制度,是指除了國家規定的外匯賬戶可以保留外,企業和個人必須將多餘的外匯賣給國家指定的外匯結算銀行。
強制結售匯制度會導致價值扭曲,並不能真實反映美元和人民幣的真實購買力。“當時黑市價和市面價是有差價的,這等於企業的一部分財富被迫轉移。”沈國兵說,約有2/3的外匯儲備交易(截至今年6月底,我國外匯儲備已達到31974.91億美元)並不是建立在自願和等價的基礎上。
郭田勇也提出自己的疑問,假如當初我們沒有實行強制結售匯制度,那麼,外匯儲備是應該散落在民間的,是藏匯于民的,而不是現在的這種格局。
此外,對外匯局“我國外匯儲備是由人民銀行通過投放基礎貨幣在外匯市場上購匯形成的”的解答,一些專家也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