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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稅務總局文件事件應徹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6 13:44:10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稅務總局將調整年終獎個稅徵收辦法,擬將年終獎分攤至12個月徵收個稅。昨日,稅務總局稱從未發過修訂個人所得稅徵收的公告,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

  網絡上雖有此一公告的全文,但並未見到明確出處,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也沒有。個稅調整政策對社會有很大影響,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國家稅務總局稱此一公告為偽造,並表示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澄清比較及時,但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需要弄個明白。

  稅務總局將調年終獎個稅徵收辦法的信息,最早出現在8月13日的《廣州日報》上。隨後新華網以“新華網北京8月14日電”發布了“國稅總局明確企業派發紅股計稅方式”一文,裡面提到“納稅人一次取得各種名目獎金,可分攤到12個月中計稅”;同一天,《北京日報》以“年終獎分攤至月計征個稅——國稅總局解答執行新個稅法三大問題”為題予以報道,署名“新華社記者何雨欣、侯雪靜”;同一天,央視也作了相關報道。此後,各地媒體開始紛紛轉載,多為“據新華社電”。

  《廣州日報》和央視的報道都沒有援引其他媒體,屬於自采新聞,報道裡有“國稅總局認為”、“國稅總局解釋”等提法,但沒有具體人名,也無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員出鏡。署名新華社記者的報道更是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13日接受了記者採訪”的問答方式,作了解讀,相關負責人是誰,自始至終也沒有名字。

  如果“文件及解讀系偽造”的說法屬實,無疑是一起重大事件。解讀由媒體作出,傳播解讀的也是媒體,影響是巨大的。

  此一事件的信息源頭就出在早期報道的媒體上,作為媒體,他們應該為自己的報道負責,有必要說明報道出現的過程,有必要說出採訪的經過,有沒有採訪到人,對信息是否有嚴格的審核、有審慎的求證,應當對公眾有所交代。另一方面,公告和解讀有鼻子有眼,偽造之說牽涉甚大,對國家稅務總局而言,也有必要調查清楚是否有內部人士接受了採訪,內部工作是否有沒有注意到的地方,以對事件性質有全面、客觀、準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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