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時代大潮中,故宮喪失了安守本分的情懷,變成一家追逐利益的機構。建福宮會所風波、私分門票款事件讓人看到故宮及其中文物已淪為部分管理者逐利的工具。文物管理者喪失責任意識,就等於開門揖盜,結果也只能是文物遭殃。
所有這些問題,首先還是人的問題。正如鄭院長所說,再好的制度也要人來執行。只有先解決人的問題,相關管理制度才可能得到落實,文物也才能更好地得到保護。只有對文物真正有感情,才能做好故宮管理工作。就此而言,故宮需要的不僅是制度改善、安防升級,而是一場發自靈魂深處的變革。
在這方面,有必要對故宮管理層進行大刀闊斧的人事變革,多充實業務型人才,增強管理者的歷史責任意識。當然,故宮在制度管理上也要加強監督與問責。責任意識需要通過制度細化體現,只有當那些問題人員受到嚴厲懲罰,輕慢文物或投機鑽營等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迄今為止,故宮方面的問責對象,包括被盜案中“分管院領導和各級相關責任人”,哥窑門中“直接責任人”、“該部門主要負責人”,而具體信息在故宮內部發布,公眾連被問責者姓甚名誰、具體職務都不知曉,罔論監督。正是由此,故宮還應改變此前封閉的工作作風,真正面向公眾、服務公眾。公開透明是最好的形象標識,也是檢驗工作態度的最好辦法。
“十重門”既暴露了故宮管理危機,也為故宮的改革製造了有利契機。當然,其中有些問題並非故宮自己可以克服,需要進一步關注與呼籲。無論如何,一個國家如連自己的歷史文化遺產都不能妥善保護,這應被視作一種“文化國恥”。(時間:8月22日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