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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需要更深刻的制度變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8 14:55:16  


 
  可以認為,將慈善組織從現在的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剝離出來,由民政部慈善司專門進行單獨的監管,也稱得上是一種“制度的變革”。大凡公益慈善組織,都先有“業務主管單位”,再到民政部門登記注册,現在準備把公益慈善組織從林林總總的社會組織中分離出來,專由慈善司負責,開展單獨的行業監管,意味著雙頭管理的格局即將打破。眾所周知,多頭管理往往意味著誰都不管理誰都不負責,將來明確了慈善司對公益慈善組織的單獨監管責任,過去模糊的權責關係有望清晰起來,因此,這一變革誠如民政部官員所說,“是利好的一面。”

  儘管顯示了“利好的一面”,但對照郭美美等事件後的公眾期待,“制度的變革”也許還有進一步深化的空間和必要。而且據媒體報道,即使民政部主導的這一變革啟動,紅十字會等10餘個社會團體仍然是免登記的,也因此不在行業監管範圍內。這就表示,變革是否徹底仍然存有很大的變數。

  按照民政部官員所說,民政部對公益慈善組織的監管範圍包括募捐活動的備案、規範、信息公開和財務公開等。通過監管者施壓,來改善目前廣為公眾詬病的公益慈善組織信息和財務公開不夠的問題,這自然是一個不錯的辦法,但又可能滋生新的問題,即如何確保公眾對監管者的信任?顯然,與其寄望於監管者施壓,不如遵循國際慣例,按照非營利組織的會計制度,公布詳盡的財務報表,並由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此前,民政部已經在做這方面的嘗試。8月23日,民政部在其網站公布新起草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規定了“重大事件專項信息應在捐贈接收機構收到捐贈後的24小時內披露捐贈款物接收信息”等內容。民政部表示,起草該指引主要是為了規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益慈善組織公信力。

  當然,最重要最深刻的制度變革,則當屬立法推進了。一方面,誰都在欣喜地讚賞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火箭速度,另一方面,中國至今沒有一部專業的法律來對慈善活動進行規範和約束,這樣的尷尬也許早該結束了。據了解,民政部於2005年就推出了《慈善法》草案,並已交付有關專家討論。6年的時間,《慈善法》為何如此難產?釐清立法的障礙和瓶頸,以法律監督自證清白,其激活公益慈善事業的效果當比單純呼喚公眾愛心可靠得多。(時間:8月28日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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