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危機餘波未平的今天,中國石油石化的利潤仍然不菲。上半年中石油獲得淨利660億元,中石化獲得淨利402億元,而中海油獲得393億元。三家石油公司每天淨利總和高約8億元。這已完全不是古代商人日進鬥金的概念,石油石化行業的利潤用“超額”二字形容一點也不為過。
而與此同時,我們的石油石化企業對自己的社會責任卻重視不夠。國際上一些同類公司也有超額利潤,不過這些企業一方面特別在乎顧客和民眾反應,另一方面適時返利於民。一些油企不僅創立各種扶貧的基金會,還出資研究如何提高地球的環境治理等。我國石油石化企業在這方面的努力乏善可陳,也較少重視民眾呼聲,更極少推出惠民利民措施。去年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大火之後,不僅公司沒有相應負責人引咎辭職;對大火造成的生態污染也沒有實質的補償,甚至相關責任部門的領導幹部還因搶險救援而受到表彰。這種表彰的背後是大連市民長期的擔憂。
從我國的國有企業發展軌跡來看,最早的國企承擔著部分政府功能,提供給居民各種公共服務(如就學和醫療)。正因承擔了不該負擔的包袱,一部分國有企業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以破產告終。之後,一些國有企業在國家資源集中支持的情況下起死回生,並一舉成為世界五百強。在這種背景下,許多國企已成為“怪獸”,不再像舊國企一樣關心民眾福祉,而是試圖從民眾身上獲取最大利潤。就如一些通信運營商和成品油提供商,降價從來是對民眾的“恩惠”,而超額利潤則是管理層“經營有方”。在急於製造GDP的地方政府呵護下,國企怪獸茁壯成長,唯一受氣的就是地方民眾。
因此,作為國有企業的股東、人民的代表機構,政府有義務要求石油石化企業改善內部管理的能力,石油石化公司應堅決杜絕發生人為火災及相關事故。而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政績考量也應調整為民眾滿意度和公共服務水平,對企業的不負責行為要給予制裁和處罰。(時間:8月30日 來源:東方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