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在網絡空間裡,許雲鶴被媒體冠以“天津彭宇”的名稱,為自己賺夠了同情票,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站在了許雲鶴這邊。更有甚者,“人肉搜索”出王秀芝老太太一家的住址、職業以及工資。在現實世界裡,二審法院門口聚集著的眾多旁聽群眾,絕大部分也是支持許雲鶴,聲討王老太。儘管許雲鶴在二審期間已經謝絕了媒體的採訪,也擋不住輿論傾倒向他的天平。
法律的基本原則是公平正義,需要明辨是非更強於緩解矛盾,否則再多來幾次這樣的“羅生門”,我們的司法原則也只能崩塌於無形。
新趨勢是做事不留名
在天津許雲鶴案還不明不白之際,8月28日,CCTV新聞頻道又報“猛料”:26日中午12點過,江蘇省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石莊中隊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大巴車在石莊鎮西邊的張黃立交橋上,撞倒一名騎三輪車的老人後逃逸,石莊中隊民警立即展開調查。被撞老人事後一口咬定撞她的就是大巴車,事後大巴車司機下來扶她起來的。警方通過監控錄像發現,肇事的並非大客車。
這件事並不是“天津許雲鶴案”的翻版,但是那位被撞的老太太或許是受到了“許雲鶴案件”判決的啟發才會指證大巴司機,這也造就了更多人在見到老人摔倒時選擇袖手旁觀。就好像2006年底,南京小夥彭宇在站台攙起摔倒的老太並將其送往醫院,卻被老人指證是撞到自己的元凶,最後南京鼓樓區法院一審判決彭宇賠償老太4萬餘元,一句“不是你撞得,你為什麼扶她?”更是縮回了不少人伸出的見義勇為之手。
“彭宇案”發生後,僅在南京一地就出現了多起老人摔倒在地無人敢上前攙扶的情況。一位老人騎電動自行車買早點不慎摔倒,滿臉是血,蜷縮在地,圍觀者眾卻無人上前;還有一位82歲的老人,摔倒在地後不停呻吟,路人圍觀了15分鐘,終於有三個站出來,相約互相作證,才把老人扶起來,並且都沒有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
李白有詩雲:“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古時只有刺客才會做事後不留姓名,然而世事境遷到了現代,作為對社會道德的一種嘲諷,作為潰決法律公正長堤的肇始,我們做了好事反而更要深藏自己的姓名嗎?(時間:9月6日 來源:購物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