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鈴還須系鈴人,要破除這種司法不公正帶來的惡果,在重建社會道德秩序的同時,還必須拿出足夠的司法善意,促進社會良知複歸。畢竟,司法的要義之一就是維護社會公正,倡導一種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規範,而不是相反。
從司法的角度來說,在審理類似“彭宇案”時,公檢法部門應該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遵循法定程序,最大程度地還原事實真相,讓公眾對見義勇為和助人為樂“脫敏”,呵護他們可貴的善念。在最近的“南通殷紅彬案”中,有關部門根據監控錄像及時還原真相,還助人為樂者清白的同時,也對敲詐未遂的老人有所震懾,傳遞出了一種正確的價值導向。
與此同時,有關部門也可以考慮國內一些學者的建議,探索制定相關的免責規定,從制度建設的層面免除助人為樂者的後顧之憂。在這方面,歐美等國家施行了多年的“好撒馬利亞人法”值得借鑒,該法律規定,公民有義務幫助遭遇困難的人,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提供救助者可以依法免責。或許這樣的法律未必完全適合我們的具體國情,但以溫情的司法善意呵護脆弱的社會良知,是一個不錯的改進方向。(時間:9月5日 來源:新民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