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系列案”又加了一宗。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漢市88歲的李大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場門口迎面摔倒後,圍觀者無人敢上前扶他一把。李大爺一個半小時後才被送醫院救治,終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近來此類新聞頻出,網絡評論裡“人心不古、道德滑坡”成為最熱詞匯。事情皆有因果,人心不古和道德滑坡都只是現象,到底是誰讓他們在這個急劇變化的時代裡老無所依,孤獨地躺在地上?究其根本,我們在付出的,是司法失範的社會成本。
現在回頭看始作俑者的彭宇案,它之所以影響如此巨大,在於判詞裡的“按常理推斷”。此“推斷”無視民事訴訟的“誰主張誰舉證”,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做了“有罪推定”。各打五十大板的判決打在了社會和人心上。
既然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扶起摔倒的老人會有如此大的代價,又如何能讓路人無後顧之憂?
社會污染甚至比環境污染更嚴重,它的傳播效果不因距離和時間遞減,甚至在一朝被蛇咬後,養成了永遠怕井繩的習慣,而習慣,時間越久越會根深蒂固。彭宇案後,該出手時緩出手、不出手,無論從地域還是時間上,都愈發成為一個“共識”。
社會裡的每個個體都不是一座孤島。我們都生活在“後彭宇案時代”日趨冷漠的群體環境裡。在“共識”越來越牢固的時候,靠什麼來化解人情的冷淡?道德嗎?如果有道德的人沒有法律的保護,得不到社會的認可,又靠什麼來維繫道德?況且,道德從來只對有道德的人有效,存心訛詐、有意“碰瓷”的人,他們從來不會主動站到道德審判的被告席上。
顯然,彭宇案撞倒的老人,道德無力扶起。指望人人都不計得失地扶助他人,是淩虛蹈空的呼籲。而“道德重建”總顯得有些大而無當。解鈴還須系鈴人,好心有好報還需有法律的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