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淩晨,河北深州監獄一名叫王振輕的在押犯人越獄。 |
縱觀媒體對“深州越獄事件”的報道,大都廖廖數語、異常簡單。不過,從一些新聞描述中,不難發現許多細節問題,值得人們去探究和追問。
首先,“越獄事件”的發生,可能是管理漏洞所致。近年來,監管場所發生罪犯、犯罪嫌疑人逃脫事件,並不少見。從2007年江西興國縣看守所8名在押人員逃脫,到2008年內蒙古呼和浩特4名重刑犯殺害一名獄警並越獄,再到2009年湖南常德重刑犯人劉宏從德山監獄逃跑,幾乎每一起越獄事件,背後總有管理方面的漏洞。就“深州越獄”來看,事發9月11日早晨,正值中秋節假日的第二天。在團圓的喜慶日子裡,值班獄警難免放鬆警惕。
其次,發生越獄事件後,監獄方為何隱匿各種信息?按常理講,監獄發生犯人越獄後,應在第一時間,公布犯罪照片、逃跑路線以及舉報電話等。這樣做,一方面能發揮民眾的作用,讓千萬雙眼睛盯著罪犯;二能保護普通人的人身安全。一般而言越獄分子,往往心狠手辣,多是亡命徒。及時公布信息,能讓公眾有心理準備,有效避免受到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