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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的本質就是特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19 15:34:30  


  “特供”不是一項寫入法律的制度,但作為一種現實存在。計劃經濟時代這曾是讓無數人羨慕的待遇,卻也顯示著社會的不平等。

  國家早已取消“特供制度”。198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明確指出,取消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固定供應點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價、按市民定量供應;價格從經營業務接受物價、工商部門的監督。但我們看到,“特供”作為少數人享有的待遇,並沒有銷聲匿跡。

  有媒體曾在今年5月報道了位於北京順義區李橋鎮王家場的“海關大棚”,這是專供北京海關的蔬菜基地;也有媒體報道了位於河北三河市郊的一家養豬企業,已為首都提供特供產品十餘年。有網友調查,一些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帶“特供”字眼的消息不少,比如“安陽大豆纖維產品被定為外交部特供產品”,“赤峰市翁牛特旗黑魚泡子有機大米成為全國人大機關特供米”,等等。各種各樣的“特供”消息,或被證實,或成傳聞。

  國家並沒有恢復對領導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也就是說,不管是暗地裡進行,還是堂而皇之地開展,“特供”現象不可接受,不合規定。近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發,把“特供”行為和食品安全狀況擺在一起,讓人無限感慨;現在講政府工作人員除了當好人民的公僕以外,沒有任何權力,以此對應“特供”現象,真是讓人唏噓不已。

  權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有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事實上,相比其他職業,他們確實得到較好的保障,公務員考試之所以熱,充分證明這一點。但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環境下,所有商品都應該在市場上流通,所有人都應站在同一個屋檐下,這是最基本的平等,“特供”通過權力影響市場,先於他人占有優質商品和資源,打破了這種平等,超出了權力所有者應當享有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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