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悲劇發生後的一切就更不忍多言了——或許有人會辯稱“社會風氣不好”、“怕被家屬訛上”、“怕莫名其妙擔責任”,且不說因為這些理由,就坐視一個兩歲生命自生自滅,是否過於冷血和殘忍,就算不敢去扶、去拉,不能打電話報個警、叫個急救,讓女童早點得到救治嗎?
人們往往把社會的冷漠、人與人間的互不關心,把悲劇面前人們的無動於衷,歸咎於社會風氣的敗壞,以及法律條文和相關案例的負面作用,這些並非沒有道理,但任何社會、任何風氣,都是從一個個“我”開始構建的,倘若每個人面臨類似情況時,都能首先要求“我”多一份熱誠,多一點關心,那麼即使社會風氣不能就此得到根本扭轉,體制弊端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改變,也仍然會讓遺憾和悲劇少一點。
如果在目前情況下,尚無法要求別人、要求社會都快速改變,那麼從自己開始,首先要求自己在碰到類似情況時多一份關心,是每個人都做到的。這樣做也許不能立即扭轉什麼,但至少可以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這樣做的人多了,更可在不經意的點滴間,讓整個社會的風氣改變。(時間:10月17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