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25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電視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34家上星綜合頻道控制娛樂節目,並在時間上設置了具體限定。這道“限娛令”在輿論中引起巨大爭議。
“限娛令”的出台和圍繞它的爭議都顯示,“娛樂”在中國社會直到今天仍不僅僅是“娛”和“樂”的簡單相加,它在中國文化和道德層面引發的觸動仍高於娛樂業發達的國家。
娛樂業在中國這30多年的經歷,是中國社會變遷相當感性的一部分。當年李穀一唱的一首《鄉戀》被很多人接受不了,崔健的搖滾樂招致大量反對。我們對“靡靡之音”的界定曾經相當寬泛,今天回頭看,大家都會哈哈會心一笑。
然而我們或許不能說,當時對娛樂“先鋒表現”的那些批評和限制都是非理性的,它們帶來的那些成本完全是娛樂業發展途中的“政治浪費”。其實,這些逆向摩擦是娛樂業高歌猛進時的調節及減速裝置,這是中國社會保持精神平衡的一種特殊方式。
中國社會在轉型中,其中的內容之一是休閑和釋放緊張方式的轉型。目前的電視娛樂節目,帶來的休閑和釋放度比以往的節目顯然更高,但它們在中國道德層面帶來的一些不適感同樣很明顯。對這些節目的批評聲一直充斥中國媒體,圍繞它們的激烈爭議已是中國輿論的常態。
在中國這個意識形態一直比較敏感的國家,如何開放娛樂節目,以及如何使規範避免僵化和“一刀切”,應當說完全沒有經驗。目前的節目形式大多是舶來品,有些搞得比那些國外原型還“更有尺度”。這次的“限娛令”只能算是探索性的限制,從長距離上看,它是外國節目這一輪大舉進入中國後的階段性整理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