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產權續期問題一日不解決,所謂的以房養老也就難免堪憂。儘管我們相信70年期滿後,政府不會收回土地,讓房屋成為“空中樓閣”,但倘若續期收費過多,對以房養老的推行必將造成不小的阻力。這還僅止於城市商品房而言,對於眾多農村戶籍的老人來說,宅基地根本沒有產權,自然無法抵押,又何談以房養老!
因而,要想推行以房養老,必須先解決房屋的土地產權問題。到底如何自動續期,不能總成為懸掛在房屋擁有者頭上的一把利劍,隨時擔心會刺痛自己。不能以為距離70年產權還有些年頭,因而問題並不急迫。至於農村的宅基地能否抵押,也應提上案頭。一個忽視了人數更多的農村人口的以房養老政策,很難說是個好的政策。
當然,拋開這些技術障礙不說,無論以房養老有多急迫,都不能脫離養老體制的改革和完善,來孤立地看待。有一點必須明白,以房養老充其量只能作為養老制度的一個補充,就如同“養兒防老”一樣,不能以此而淡化養老體制的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乃至養老“並軌制”,這才是“老有所養”的關鍵所在。(時間:10月29日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