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以暴易暴”。有網友感嘆,像楊喜利這樣帶有犯罪前科的人為何輕易進入聯防隊,認為有關部門如果嚴格審查,楊喜利就不會進入聯防隊。殊不知,一些地方的聯防隊故意招收地痞流氓,招收那些逞凶鬥狠的野蠻人,當然有犯罪前科的也不拒斥,這樣的目的就是便於“以暴易暴”,對凶殘的手段對付外地人,懲治不聽話的人,欺負老百姓。
其三,斂財。據悉,聯防隊經費保障實行“以費養隊,自收自支”,相關部門儼然把治安聯防商品化,默許甚至鼓動治安隊亂收費、亂罰款、亂扣留、亂提成,以此解決經費甚至實現創收。 在這種語境中,不少聯防隊員必然明目張膽地斂財,為了斂財無所不用其極,斂的財一方面上繳,上貢,另一方面留作自己揮霍。
人有罪,制度亦有罪。猶記得公安部要求清理聯防隊員時,媒體好評道,公安部的這一舉動是繼中國政府取消收容遣送制度後,又一個從制度上保障人權的重大舉措。誠然,治安聯防制是該廢棄了。而今天治安聯防制依然凶猛,在於利益部門不願意捨棄,那麼,能不能對這些不聽政令且亂作為的部門負責人進行問責?(時間:11月10日 來源:央視網) |